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联系和区分

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联系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热衷于搞旅游规划,从战略上讲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因为规划要告诉你在某一个时段内应该干什么和不应该干什么,提供比较接近客观现实和未来发展的战略思路。但在规划中有一种现象(不是所有的规划)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把资源和市场割裂开来,谈资源时忽略市场,谈市场时又忽略资源,这是需要我们十分警惕,并着力解决的大问题。多数旅游资源不可能直接进入市场,需要一个转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要将资源变成产品,变成市场上需要的那些产品,资源才能够在市场上产生回应。资源不等于产品,产品也不等于市场。但是资源、产品和市场有一种天然的(必然的)联系,通过理性化的规划和实际工作才能够发生并显现出这种必然的联系。没有发生这种必然的联系,便资源永远是资源,市场永远是市场。所以在我们认识资源的过程中,无论如何要将资源和产品联系起来,将资源和市场联系起来,这样旅游资源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资源,成为旅游市场中的资源,从而发挥其作用,特别是吸引力的作用。虽然也存在旅游者直接追寻资源的现象,但这种现象并非是普遍的,社会性的,当我们要考虑将资源转化为生产力时,这种现象便不是我们利用的主体。 任何旅游资源都是在对比中存在的。可以说没有对比就无所谓旅游资源,在市场中旅游者对资源(产品)的选择是在对比中完成的。要确切把握拥有资源的价值,最终要根据市场来判定,市场是检验旅游资源价值的标尺。在旅游资源的对比中,首先是同类资源的对比,旅游资源具有相似性的很多。门类归属越大,类同的就越多,门类归属越细,则类同的就越少。严格的说旅游资源没有绝对的类同,只是在科学判断和社会判断需要归类时,就会出现类同资源,对旅游者而言,多数心仪科学判断和社会判断。所以所谓的同类资源常常在旅游者的心目中是一样的东西,因此在选择中就会进行比较。但旅游资源的价值肯定是不同的,对资源价值的判断,从旅游的角度讲可分为专家判断和旅游者判断。专家判断一般从两个方面,一是从科学的角度,二是从文化的角度(包括历史)。最终比较公正的、比较权威的及予一种认证,在同类资源中将其摆在适当位置,而分出价值等级界线。世界自然和文化,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水利公园、A级景区、自然保护区、文化保护单位等都反映出不同的资源价值等级。有时在同一名目中还可以继续细划等级(世界级、国家级、地市级、县区级)。分级的结果提高了旅游资源的价值,特别是提高了旅游资源的知名度价值保护价值和开发价值(有时常常是保护与开发并存的价值)。专家判断有助于旅游者判断,但并不能完全代替旅游者的判断。在同类资源的选择中,旅游者的判断常常除了考虑权威认证的因素外,也还会根据其它的市场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根据区域因素、城市因素、时间因素、距离因素、消费因素(价格因素)和兴趣因素来综合进行判断与选择,虽然有时的判断并一是模式型的判断,其随机性和受外来因素(包括媒介和口碑)影响也是影响判断的重要方面。这种判断与选择并非要否定专家判断,而是一种利益权衡和价值取向。所以在旅游开发中究竟什么样的资源可以开发,什么样的资源不能开发,要请专家进行判断(做规划也是专家判断的一种形式)。但当资源转化为产品,准备走向市场或已初步走向市场时就要密切关注旅游者的判断,就要研究市场需求和旅游者心理。此时旅游者的判断也将反映资源的价值,当然有时专家的判断也会和旅游者的判断大相经庭,这是因为专家的科学性的文化性的价值判断和旅游者的兴趣有时并不能全部完全吻合。所以注重市场的反映是非常重要的,它决定着产品未来发展的方向,决定着产品在旅游市场中适应性,也决定着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讲同类资源常常会不自觉的否定同质中的特质,但有时强调特质又会忽视同质的存在,这是一个需要慎重对待的问题,强调同质有时会否定开发的意义,强调特质有时又会造成盲目开发的悲剧。在实践中就必须综合考虑资源的价值和市场的条件,就必须将资源的价值和市场的条件放在更大的区域范围之中综合考虑,这样才能比较客观的从认识上解决同质与特质的关系。 旅游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