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内地隔离政策

香港入境内地隔离政策:

1、访港旅客均需要持有有效旅游证件入境。各国旅客入境香港的签证规定,请查看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

2、 内地居民赴港,分;因公和因私两大类。因政府公务活动来港的人士,可到国务院港澳办及其委托的省市外办办理手续。公安部门则负责审批其他内地居民赴港旅游、探亲、经商等申请。

3、 持中国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于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七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许可。

4、出境及过境手提行李检查 :对于离港及过境旅客的手提行李检查,香港国际机场已经实施更为严格的航空保安措施。旅客登机时,手提行李内不应携带任何尖锐或有刀锋的利器,如餐刀、切纸刀、剪刀、剃刀刀片或家庭用刀具;此等物品只可存放在托运行李内。另外,所有随身携带之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须分别以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并全部放置于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公升、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胶袋内(每名旅客只可携带一个塑胶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