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后,如何进行利润分配
按照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亏损。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亏损在一定年限内可用税前利润抵补,超过规定的年限,就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或用公司的盈余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4、支付普通股股利。
注: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有累计亏损的,先补亏)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如果企业不是公司制企业,则缴纳所得税后,不必按照以上步骤。利润分配完全可由企业合伙人自由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