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八条措施 促进旅游消费

近日,按照陕西省委、省政府促进市场消费有关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陕西省促进旅游消费八条措施》(简称《措施》),旨在加快推进全省旅游企业扩大复工复业,促进旅游消费和全省旅游业发展。

据了解,本次推出的八条措施包括: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拓展全国旅游市场份额、积极开展“惠游陕西”活动、大力推动“陕西人游陕西”活动、创新文旅消费经营模式、多渠道开展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加大奖补力度、不断提升旅游安全感和满意度。

《措施》中提出,支持旅行社企业恢复发展,扩大生产经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内旅行社企业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补助。针对参加团队旅游的省外游客发放旅游专用消费券和星级酒店专用消费券。倡导省内地接旅行社和星级酒店在接受消费券的同时,积极推出合适的优惠措施,进一步扩大消费。要抢抓夏秋季旅游黄金期的良好机遇,策划并推出一批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节庆活动,把文旅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文旅商联动,打造“沉浸式”文旅体验,创新文旅消费新模式新业态。

《措施》要求,2020年8月至12月期间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游陕西活动予以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根据各市对旅行社兑现的奖励总金额按比例予以补助,同时对2020年8月至12月接待省外来陕过夜团队游客成绩突出的前二十名省内旅行社,按最高30万元、最低5万元标准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