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日本医疗签证

按照日本外务省规定,办理日本医疗签证主要需要以下证明资料:

1、日本当地专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2、日本医疗机构出具的邀请信,邀请信上需写清建议患者所办理医疗签证的有效期;

3、日本医疗机构发行的受诊等预定证明书。

其中,日本有身份担保资质的医疗保证机关全部名单都可以在日本外务省网站上查询。日本身份担保公司给外国患者进行担保的时候需要患者及家属每人支付保障金作为担保的抵押金,如果患者在日本治疗期间违反担保协议,则会没收此押金。如果患者在日本治疗顺利则会在患者签证到期后退回保障金。

扩展资料:

签证类型日本医疗签证有单次和多次之分,一般根据申请人的病情和治疗计划而定,单次医疗签证为1次访日,多次医疗签证最多为3年多次往返,绝大多数为1年多次往返。

陪同者签证除患者的亲属外,不是亲属的人也可以作为陪同者同行,发放医疗签证。陪同者的医疗签证与患者签证的滞留时间相同。

签证的有效期 1年单次签证:取得签证后3个月内单次赴日;1年多次签证:取得签证后1年内可多次赴日;3年多次签证:取得签证后3年内可多次赴日。

滞留时间一般规定的滞留时间最长为90天。根据治疗的需要,住院患者需要长期滞留日本的,最长可达180天。滞留时间的长短根据患者具体病情,由签证发放机关决定。

滞留预期超过90天时,必须以住院为前提。外国患者必须通过本人住院的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居住在日本的本人亲属,从法务省入国管理局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参考资料:

青岛市商务局-日本医疗签证办理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