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的标准,旅游资源具体可以分为哪几个主类与亚类?

旅游资源具体分为 "主类"、"亚类"、"基本类型" 3个层次。其中主类8个,亚类31个。

主类:A 地文景观、B 水域风光、C 生物景观、D 天象与气候景观、E 遗址遗迹、F 建筑与设施、G 旅游商品、H 人文活动,***8个。

AA 综合自然旅游地、AB 沉积与构造、AC 地质地貌过程形迹、AD 自然变动遗迹、AE 岛礁、BA 河段、BB 天然湖泊与池沼、BC 瀑布、BD 泉、BE 河口与海面、BF 冰雪地BFA 冰川观光地、CA 树木、CB 草原与草地、CC 花卉地、CD 野生动物栖息地、DA 光现象、DB 天气与气候现象、EA 史前人类活动场所、EB 社会经济文化活动遗址遗迹、FA 综合人文旅游地、FB 单体活动场馆、FC 景观建筑与附属型建筑、FD 居住地与社区FDA 传统与乡土建筑、FE 归葬地、FF 交通建筑、FG 水工建筑、GA 地方旅游商品、HA 人事记录、HB 艺术、HC 民间习俗、HD 现代节庆,***31个。

旅游资源是构成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我国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在旅游研究、区域开发、资源保护等各方面受到广泛的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