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给解读一下吧。靠旅游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是什么啊?

靠旅游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质是是农村发展和建设模式上的一种创新,完全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种值得推荐的有效路径。

发展农业旅游对新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可以说是全方位的:

一是有效利用了“三农”资源,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增长点。发展农业旅游,把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情风貌、农民劳动生活作为旅游资源进行加工转化,形成旅游产品并推向市场,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拓宽农业发展的内涵和外延,发挥农业本身具有、但以前不被重视的观光旅游、文化传承等功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增长点。在搞农业旅游的地方,地照种,庄稼照长,粮食照收,但都产生了附加值,有力促进了“生产发展”。

二是有利于实现财富向农村的转移,为农民增收开辟了新的鲜活的渠道。发展农业旅游,有效吸引了城市居民、外地甚至海外旅游者。伴随着人流而来的,首先是财富的转移。农民不离土、不离乡,就实现了角色的转换,增加了收入,生活日益宽裕。而且,凡是因发展农业旅游而脱贫致富的地方,一是基本上都是“整体脱贫”;二是基本上没有“返贫”问题。日益兴旺发达的国内旅游及入境旅游市场,是我国农业旅游兴旺发达的基石所在。农业旅游点只要面向市场、与时俱进,发展前景就是光明的。

三是实现了农村的对内对外开放,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凡是搞农业旅游的乡村,都已不是封闭的乡村。每年接待几万甚至几十万人次的海内外旅游者,既带来了财富,还带来了外部世界新的信息和理念,有助于实现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从而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实现“乡风文明”。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中有许多点,已被省、市、县树立为文明单位。

四是保护了生态环境、乡村文化遗产或民族传统,促进了村容村貌的改善。环境整洁是吸引旅游者的基本要素,文化则是旅游的灵魂。鉴此,凡是旅游点,环境整洁是基本要求,有文化内涵则更受喜爱。无论在东部、西部或是中部,凡是搞农业旅游的村庄,村容都比较整洁;凡是被评定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地方,都是附近村庄中最为漂亮的。

五是引入了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管理的概念,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管理民主。旅游业属于现代服务业,农业旅游也不例外,也要讲究“行、游、住、食、购、娱”六大要素的配套发展,也要进行市场营销,也要提供规范服务,也要搞好内部管理和经济核算,并处理好各种分配关系。这些服务与管理内容,较传统农业要复杂得多,不学习、不钻研是不行的,不搞规范管理、民主管理也是不行的。引入了现代服务业和现代管理概念的农业旅游,必然促进乡村的管理民主。

六是农民的幸福指数高,“就地兴旅致富”更受农民欢迎。贵州和江苏的同志都提到,外出务工和就地搞旅游服务,都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路径,但两相比较,农民更喜欢不离土、不离乡的后一种形式。这是办在农民家门口的不冒烟的“工厂”,这是有志者都可以介入的“市场”。凡是农业旅游搞得好的地方,农民收入较高,而且吃住在家,亲人团聚,幸福指数更高。一批有文化、会经营、懂管理的新一代农民,正在乡村市场经济的大潮里茁壮成长。

综上所述,发展农业旅游,完全符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二十字”要求,是农村发展和建设模式上的一种创新,完全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种值得推荐的有效路径。

农业旅游在当前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农业旅游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没有被普遍认识;积极发展农业旅游,还没有融入新农村建设的主旋律之中。农业旅游是由我国旅游部门借鉴国际经验搞起来的,由于负责农村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主管部门此前介入较少,对有关情况了解不多,旅游部门对他们的宣传也很不够,所以在研究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问题和政策时,发展农业旅游还没有被放到合适的位置上。

(二)农业旅游的规划工作比较薄弱,靠农民群众自发兴办的旅游点在同一地区有雷同化的倾向。一些距离较近的农业旅游点,经营内容相似,市场目标相同,自主创新不足,市场应变能力较差。

(三)由村集体或投资商兴办的一些旅游点,有的兼顾农民利益不够。一些由村集体兴办的农业旅游项目,村干部得到的多,群众得到的少,农民有意见;一些由投资商兴办的农业旅游点,利益格局明显向投资商倾斜,农民所得少,不参与旅游经营活动的农民更是一无所得,农民意见较大。

(四)一些旅游点在开发建设中,重洋轻土,忽视保持农村自然形貌及人文环境的原生性。农业旅游之所以能吸引城市居民和外地游客,就是因为它拥有区别于旅游者惯常生活环境的事物,使旅游者在感觉方面能产生反差并引起兴趣。如果忽视保持农村自然形貌及人文环境的原生性,这种魅力就会大打折扣。

(五)专业培训不够,员工的现代服务意识和技能较差。由于农业旅游点地处农村,相关方面在开办之前及开办之后对其进行指导、管理或规范工作都做得不够,影响了软件水平的提高。

为了推进农业旅游更好更快的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多做贡献,我们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旅游的时代特征、重要意义以及在相当范围内具有的普遍性的认识,将其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一条有效路径和一种成功模式加以推广,纳入党和政府建设新农村的总体部署之中。这项工作,建议由各级旅游、农业、扶贫部门牵头负责,合力推进;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宜尽快建立合作议事制度,作出榜样。发改、交通、建设、工商、财税、银行、文化等相关部门,也要积极支持农业旅游的发展,尽快形成齐抓***上的工作机制。

(二)搞好规划,科学引导。首先要在省一级层面上编制好农业旅游发展规划。这样做,一是有利于明确全省农业旅游发展的重点,搞好指导和扶持;二是有利于克服同一地区农业旅游产品雷同化的倾向,避免盲目开发;三是有利于将农业旅游资源与其他的自然、人文及社会旅游资源整合起来,做大做强发展旅游业的文章。

(三)不拘一格,鼓励创新。目前我国农业旅游的发展模式已有很多。按经营主体的不同划分,有村两委主导型、村办旅游公司主导型、“公司+农户”型、“公司+旅行社+农户”型、“农庄+农户”型等等。不同发展模式是在不同时空下创建的。总的来看,都符合当地农村的发展要求,都催生了农业旅游并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有些旅游点目前存在一些问题,也不是模式本身带来的。新农村建设没有固定的模式,发展农业旅游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只要能把促进农民增收、实现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要求作为发展农业旅游的出发点和归宿,各种模式都是可以发展的,而且应该不断创新。

(四)研究政策,予以扶持。发展农业旅游既然是建设新农村的一条有效路径,那么,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而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农业旅游点和投身农业旅游开发建设的相关企业也就应该享受。诸如:①参与农业旅游区(点)开发、投资额达到一定数量的企业,应该作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扶贫龙头企业看待,享受国家制定的相关扶持政策;②贫困乡村在规划指导下搞的农业旅游开发项目,应该纳入申领扶贫开发资金或贷款的范畴;③农业旅游点的道路连接线建设,应纳入交通部门的乡村道路建设规划之中,并优先解决;④农业旅游点的水体面源污染及环境治理工程,应纳入农业部开展的“乡村清洁工程”之中,优先得到支持;⑤农业旅游规模较大的农村的污水处理工程,应纳入市县的公益项目建设计划予以解决;如所在市县在财力上确有困难,省区市相关部门应支持解决。

(五)有序推进,重在西部。发展农业旅游,可以在东中西部有市场前景的农村有序推进。但东中西部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上的差距很大,需作分类指导。西部农村虽然旅游资源丰富,兴旅富农的愿望迫切,但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低,交通制约较大,吸引资金较难,加上区域内的旅游市场规模较小,所以发展农业旅游的难度也高于东部。建设新农村的重点和难点在西部,发展农业旅游的重点和难点也在西部。国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西部地区农业旅游的规划、指导和支持力度。只有这样,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西部农村地区,才能早日将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优势和特色经济优势,享受到发展旅游业带来的实惠,切实加快建设新农村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