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降低目的地文化对旅游者的消极影响

第一,旅游目的地居民心理和行为、社会生活的消极变化。旅游者以其自身的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介入旅游接待地社会中,引起接待地居民的思想变化,从而产生各种影响,这种作用称为示范效应。示范效应是旅游对接待地社会文化发生影响的主要途径。学者认为旅游接待地的居民向旅游者的模仿最直接、最明显的表现在日常生活的言行当中,这种模仿既包括动态的如言语、表情、手势等,也包括静态的如衣着、仪表等。同时指出这种影响在旅游企业的从业人员身上也有明显反映,尤其是涉外酒店的员工。由于他们长期工作于不同文化交叉并存的环境之中,况且外来文化又处于主导地位,所以就很容易使员工造成心理上的失衡。旅游对目的地社会生活方面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旅游业的发展不但改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方式,而且还改变着当地社会的结构。学者认为旅游改变了当地妇女对自我原有角色认识。旅游业为妇女走出家庭,改变了她们原有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这种角色的转化又引起了家庭婚姻状况及人际关系的变化。也有学者认为旅游使接待地居民的经济观念越来越强烈,经济上的计算成为人们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标尺。

第二,旅游目的地历史文化遗产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文化生态环境逐渐恶化。由于游客特有的物质摄取心理及不检点的行为使得蜂拥而来的旅游者每到一处,常常毁损掉他们不辞辛苦特地前来观赏的宝物:有的偷偷地掀下古庙的一片瓦,更多的人将摩崖石刻抚摩得光滑无痕,或在游览点随意刻上“某某到此一游”而更加普遍也是更令人棘手的问题是因开发旅游所导致的客观上的损害。例如,敦煌石窟目前每年要接待60万以上的游客,这是一个让文物专家心惊肉跳的数字。旅游旺季蜂拥而至的游客使得石窟中弥漫着大量的二氧化碳和人体散发的湿热气,使壁画上起着鸡蛋皮一样的东西。这东西从里面往外鼓,一摸就碎成粉末,被称做壁画的“癌症”。有专家做过试验,让40个人在洞窟中待37分钟,空气中的温度、湿度及二氧化碳含量就将超过正常含量的6倍!敦煌壁画正在以比古代快100倍的速度走向死亡。唐代第156窟里的墨书《莫高窟记》,60年代还清晰可见,现在已经模糊不清了。人们不禁担忧:百年之后,敦煌安在。

第三,旅游目的地的文化传统遭到异地强势文化的冲击和同化,地方文化的独特性逐渐消失。文化的独特性与地理环境的封闭性紧密相连,而旅游的发展却与当地的可进入性息息相关。随着交通的改善,地理的封闭性被打破,旅游地文化的独特性也必然受到冲击。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人们在历史长河中所形成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如果没有受到外界的影响,该地区的文化就能长期保留其固有的特征,而无实质性的变化。20年代末,美国生物学家洛克博士多次来到素有“女儿国”之称的滇西北泸沽湖畔,从采集动植物标本到研究摩梭文化,并写下了《中国西南的摩梭王国》。他一个人的走访并没有使摩梭人的生活和观念发生什么变化。可是今天不断涌入的旅游者身上所穿、手中所携,鲜活地向当地人展示着外面的世界多“精彩”!在村民家的火塘边,在供游客娱乐而每晚举办的篝火晚会上,游客与村民相互询问、交流着各自的生活方式与道德观念。在桂林冠岩景区表演的摩梭少女,表演结束后,大多脱下了传统服饰,她们衣着摩登,外表与一般城市女孩已没有太大的分别。在外来文化冲击下,摩梭文化进入了历史上变化最快的时期。洛克当年在书中所记录的大量的摩梭人的民俗,今天有些已很难看到了。有些学者感叹道:“如果认为外来的、一切新鲜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一概不加选择地吸收,那么,不要几年的功夫,在泸沽湖将再也见不到真正的摩梭人,说得严重一点,只能见到一些穿着摩梭服装的服务员。然而,如果不吸收外来文明,那里将永远贫穷和落后。如何找到自己的路呢?”这种现象和困惑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极具普遍意义。一些少数民族文化在现代文明冲击下鲜活的成分会越来越多,这是可喜的一面。但与此同时,其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会削弱,某些对外界人来说具有吸引力的成分会减少,从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角度来看,无疑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损失。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经济、社会等综合因素制约,不少地方社会相对封闭,交通不发达,国民经济的发展也明显滞后。在旅游者所携带的异质文化冲击下,当地古朴的传统文化所发生的变化比经济较发达的开放地区要剧烈得多。正如有些文章所指出的,“旅游一旦开发到哪里,哪里的传统面貌便会发生急剧的改变,从衣着、建筑到生活方式都迅速地与外来者趋同”。

第四,旅游目的地的民俗文化出现庸俗化倾向,渐失其原有的意义、价值和特色。从本质上来说,旅游就是人对异文化的体验与追求。少数民族独特的传统文化可以满足游客求新、求异、求奇的心理需求。但是,某些旅游开发商往往以现代艺术形式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不恰当的包装和改造,使之失去了原有内涵;有的开发商为了迎合某些游客的需要,把一些陈规陋俗、低级趣味的东西搬上舞台;还有的开发商不懂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涵和区别,照搬照抄,形成不伦不类的假民族文化。所有这些做法,都导致民族传统文化的庸俗化。例如,“洞洞婚恋”本是贵州瑶族(青瑶)的一种恋爱习俗。姑娘14岁以后父母就让她单独住在一间小屋里,墙壁门上凿有一小洞,洞口正对着姑娘枕头。夜间,小伙子到自己爱慕的姑娘房门外,用根细棍通过恋爱洞把姑娘捅醒,隔门或隔墙谈心对歌,若谈得拢,可开门请进家,父母不干涉,家人还回避。谈不拢,姑娘可以装睡,小伙子便会知趣地离开,另找他人。当地俗话说:“一晚可以谈五个,终身只归一个人。”可见,瑶族虽然在婚恋选择上有较大的自由,恋爱方式也较为开放,但他们对婚姻问题却是非常严肃的。当地一些旅游景点为了招揽生意,竟然打着展示民族婚俗旅游的名义搞色情服务,最终激起了该民族的愤怒,他们对搞这种活动的旅游点发出警告:如果再不改,将派出“火枪队”武力解决;再如,在各地向旅游者开放的民俗风情村里,少数民族风俗舞台化的倾向十分明显。尽管表演者的行头比生活中真实的服饰漂亮百倍,但却缺少了该民族服饰原有的本真韵味,给人以虚假的感觉。此外,大同小异的“竹竿舞”从海南的黎族跳到云南的傣族,从贵州的苗族跳到广西的侗族,被人笑称为少数民族民俗风情舞蹈表演的“跳竹竿”现象;“背新娘”在不少民俗村、民俗风情园甚至在毫不相干的溶洞景点内也比比皆是,挑逗诱骗游客上当,强行索要小费等不愉快的事件屡见报端;一些落后的东西如鬼文化、占卜文化等被刻意渲染,粗制滥造的鬼洞、鬼城、阴曹地府等品位庸俗低下;凡此种种,不亦而足。像这样连少数民族的婚俗、宗教祭祀仪式都可以根据“旅游需求”随时随地“灵活”开展,那还有多少民俗文化的原有的意义和价值呢?这种迁就游客“期望”的文化表演――同时也是文化歪曲对旅游接待地文化的自然发展极其有害,旅游者无法全面有效地接触和发现接待地活生生的文化,而是接受了一种经过了包装的“伪文化”、“伪民俗”,而且接待地固有的文化也会因此而逐渐失去特色。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如此开发民俗文化旅游,无异于“杀鸡取卵”。

第五,旅游目的地文化限制宽松化,社会道德观念扭曲,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任何本土文化在与外来文化接触时,通常会有选择地接受和吸收那些与本身文化价值观相契合的内容,而排斥那些与本身文化价值观不相容的东西,即经过了所谓“文化设限”的过滤。但是,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旅游地对外来旅游者的文化限制较一般情况下更为宽松一些。旅游地为了招徕游客,违心地接受外来文化中某些与本土文化的道德观念与价值取向大相径庭的东西。有的学者将其称为“虚意接受”,即当地并不打算或不愿意让外来文化的某些因素,特别是与本身文化价值观相抵触的部分侵蚀或融入本土文化,但出于经济效益方面的考虑,或有意识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作出让步,甚至主动迎合旅游者的需要。泰国在前几年大力推销的某些不健康的旅游产品,如“人妖”表演、色情表演等,确实迎合了少部分游客的需求,也为该国带来了滚滚外汇。但据泰国官方公布的资料显示,从1984年到现在,泰国人感染艾滋病、再度感染以及扩散的速率很快,已有14万人死于这种顽症,那里感染艾滋病的主要途径是性。由此而引发的旅游形象的下跌,目前已导致泰国旅游业出现滑坡。上述案例表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有时难免受到西方社会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的影响,进而有可能使当地的传统道德观念发生裂变和扭曲。尽管“色情、酗酒、抢劫皆因旅游业而起”的说法是片面的,但应该承认旅游业同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和蔓延确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海外旅游者“现代化”消费模式的诱惑下,在旅游者和旅游地之间生活水平差异悬殊这一客观事实的刺激下,当地的部分居民极易失去原有的纯朴美德,坠落到罪恶的泥沼之中,色情泛滥,赌博猖獗,离婚率上升,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使当地的社会风气恶化。此外,国内有些景区,因没有织协调好当地居民的经营活动,平衡好各方利益,导致一些人心理失衡,敲诈游客哄抬物价、甚至威胁游客人身安全的旅游犯罪案件时有发生。这无论是对当地旅游业还是社会文化,都无异于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