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一、发展沿革
2001年由当时的国家旅游局、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同提出,***同制定认定标准,经相关程序***同评定的荣誉称号。
2007年7月,国家旅游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同授予东部华侨城“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荣誉称号,东部华侨城成为中国首个获得此项殊荣的旅游区。同年,发布了《东部华侨城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范》。
2008年11月,全国生态旅游发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当时国家旅游局在制定《全国生态旅游示范区标准》,并在会上发布了征求意见稿。
2010年由国家旅游局提出,联合环保部和两家机构起草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
2012年9月,由国家旅游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制定了《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6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并颁布实施。
2013年12月,国家旅游局、国家环保部公布了2013年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名单 ,***3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