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与观光有什么区别?

去年圣诞到图卢姆一游,我想我品尝到了正宗伊比鸠鲁派的享乐主义理想:轻啜热带阳光,人体冲浪比我所读的多,阅读比我所吃的多,吃喝比我所顾虑的多。我尽量让自己享受欢愉、少吃苦头,因此我什么也没学到。我放松,让自己好好享受款待。我参观当地玛雅遗址,却把更多的心思放在随时涂防晒霜上,而不是眼前的历史文物。通过累积飞行里程和假日,我成了新殖民主义者的一员,把发展中国家变成凉鞋团的度假胜地。换句话说,借用保罗·鲍尔斯(PaulBowles)的经典划分,我是在观光而非旅行,追求享受而非体验。我没能遵守加缪(Camus)的格言——出行该是禁欲主义的至高形态。“旅行中没有欢愉,”他在笔记中写道,“我更把它视为灵性测试的机遇。如果我们通过文化理解了我们内心最深处感知的练习,关乎永恒,那我们才是为文化而旅行。”你可想像他用的正是鲍尔斯的划分方式,意指大写的T,旅行?(Traveling)——为寻觅跟普世万物,以至最终与心底的“最深处的感知”交谈。加缪接着说道:“欢愉带我们离开自己,让人走神,用帕斯卡(Pascal)的说法,就是把我们从神那里带走。旅行,如同伟大庄重的科学,带我们重返自己。”正如我们沉溺舒适安逸,完全无法忍受沉闷,心安理得地到处闲逛,彻底毁掉了冒险家的传记回忆。冒险家这个物种,至少在英语世界的十九世纪末,曾因英国皇家地理学会那样的机构以及对分类学的科学渴求而绽放,因所谓的有闲阶级的四处游荡而达到顶点。我们与其把这群家伙视为老古董,倒不如学一学他们的方法,翻开他们的“旅游手册”,借鉴一点维多利亚时代的浪漫风范,尝试回归自己。在这种精神的驱使下,我回溯他们的著作,快速粗略地阅读亨利·德·曼弗雷德(HenrideMonfreid)上世纪三十年代在索马里海岸走私大麻枪械的回忆录;弗雷娅·史塔克(FreyaStark)徒步探访十字军暗杀者堡垒的纪事;鲍尔斯在《他们的头是绿的手是蓝的》(TheirHeadsAreGreenandTheirHandsAreBlue)中的旅行随笔;理查德·伯顿(RichardBurton)探索印度、非洲与阿拉伯半岛的故事;布鲁斯-查特文(BruceChatwin)的巴塔哥尼亚、非洲和澳大利亚游记;理夏德·卡普钦斯基(RyszardKapuscinski)对世界各地被战争撕裂的国度的大胆描述。我反复阅读这些作家的作品,有时中途把它们扔在一旁(因感觉与查特文太亲近而不忍重读),有时又回来读完全本。我无须重申理查德·伯顿爵士不仅是维多利亚时代探险家的领头人,还是一位精彩的作家,读他的书总是很有趣。伯顿在其有生之年翻译了《印度爱经》(KamaSutra)和《阿拉伯之夜》(TheArabianNights),走遍整个印度,乔装潜入麦加,追寻尼罗河源头,游走至哈勒尔(Harar),写成了几本惊世之作。见证他的投入与博学,正是想了解“为什么”。“因此,第一年之后,”他在《在印度河山谷猎鹰》(FalconryintheValleyoftheIndus)中写道,“当我对波斯语了如指掌,能够读写并以阿拉伯语流利沟通,且对旁遮普省偏远地区的土语有点皮毛知识,我开始对辛迪亚人(Scindian)的风俗和语言进行系统研究。”伯顿是人性的伟大学生,必要时还是位出色的演员——他能在充满敌意的地区停留数月,一旦身份暴露,可能意味着死亡。伯顿提到一种信念,那就是在扮演许多个自我的过程中,他可能发现了另一个自我,或者至少更了解自己了。在史塔克的书中,我们领略旅行之“道”。“我从没想过我为什么会来,”关于1927年她独自前往叙利亚她这样写道。“至于我将要做什么——对于一件如此模糊的事情,我看没必要预先自寻烦恼。”不过在旅程终结前,当地的旅伴认为她是来朝圣的,实际上她是被沙克尔顿(?Shackleton)或希拉里(Hillary)的顽强精神驱使而来的。“这是一个重要时刻,”当她看到自己寻觅了好几个月的堡垒就在远处时,她写道,“当你看见自己流浪寻觅的目标在眼前时,无论它多遥远,你都会十分激动。因为那个一直活在你想像中的事物突然变成了有形世界的一部分。不管你和它之间隔着多少山脊、河流和崎路,从此以后,它永远属于你。”波兰战地记者卡普钦斯基在踏遍印度、中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非洲的大部分地区时,总是随身携带一本希罗多德(Herodotus)的《历史》(Histories)。在读完他震撼人心的作品之后,再读他总结的与袋中相伴的老师一起艰险跋涉的回忆录,很有启发性。在《与希罗多德同行》(TravelsWithHerodotus)中,卡普钦斯基理直气壮地怀疑:他的希腊英雄为何要耗尽一生为当时全部的人类学数据编目。“也许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出于对知识的狂热,出于无休无止、无边无际的冲动?”他猜想,“或许他天生有着寻根究底的精神,让他不断产生无穷的问题,让他思潮起伏,彻夜难眠?”很明显,卡普钦斯基也在经受这种“个人狂热”的折磨,很难不成为自己的牺牲品。当今的一些最杰出的作品是那些可把卡普钦斯基的作品视为远祖的重大冲突报导,瞬间想到的有丹尼斯·约翰逊(DenisJohnson)的《探寻》(Seek)和德克斯特·费尔金斯(DexterFilkins)的《永远的战争》(TheForeverWar),但这些近年的作品更偏向政治性而非出于个人追求。上世纪的探索者已被今日的美食家所取代,他们往往更关心香港的点心或普罗旺斯的松露,他们是在观光而非旅行。鲍尔斯在《遮蔽的天空》(TheShelteringSky)中写道,游人?“毫不质疑地接受他自己的文明;但旅行者不然,他会比较自己的文明和其他文明,并排斥那些不对自己胃口的元素。”?永远的流放者鲍尔斯动人地书写关于这次旅程所需的神入。他把自己的冒险当作是对其他生活和生存模式的探寻,这不仅是人类学研究,更像有关存在可能性的延伸教育。深入撒哈拉,他把危险化成汗水蒸发掉,坚持与风险对阵,追寻旅行中的回馈,从而获得超越——他称之为孤独的洗礼:“你可选择与之对抗,坚守你的本色,或者顺其自然。因为在撒哈拉待上一段日子的人,没一个仍是当初的自己。”确实,曾在鲍尔斯书中徘徊流连的读者也不再一样。最优秀的游记,就如我们在书页上神游各个迷你国度,有着它们自身的文明,有我们可以借鉴或叹息的元素。即使我们只是懒散地躺在它们迷人的海滩上。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