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成都的十大禁忌
去成都的十大禁忌如下:
1、禁止在青城山吃烤兔子。
青城山(MountQingcheng),世界文化遗产青城山-都江堰的主体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全真龙门派圣地,十大洞天之一,中国四大道教名山之一,五大仙山之一,成都十景之一。
2、禁止在大慈寺抽烟。
大慈寺也叫古大圣慈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风路一段,建于公元3世纪至4世纪之间,被誉为“震旦第一丛林”。唐玄宗曾赐额“敕建大圣慈寺”,历经兴废,多次毁于兵火,现存诸殿为清顺治至同治年间陆续重建。
3、禁止在武侯祠里吃宵夜。
武侯祠(WuhouShrine),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231号,占地15万平方米,始建于蜀汉章武元年(221年),原是纪念诸葛亮的专祠,亦称孔明庙、诸葛祠、丞相祠等,后合并为君臣合祀祠庙。
4、禁止在牛市口大楼吐痰。
牛市口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中心城区东部,西起水碾河路,沿蜀都大道至双桥子立交桥,向南沿二环路东四段至锦东路,向东至宏济路东路,向南至九眼桥头,向北沿一环路东四段、五段到水碾河。
5、禁止在川剧院里拍照。
四川省川剧院,成立于1960年,由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周裕祥、周企何、陈书舫领衔,四川省川剧学校毕业生组成的国家一级剧院。剧院以阵容整齐、台风严谨的艺术优势,在西南地区乃至全国素有盛名。
6、禁止在锦里大街摆摊。
锦里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传说中锦里曾是西蜀历史上最古老、最具有商业气息的街道之一,早在秦汉、三国时期便闻名全国。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街道全长550米,以明末清初川西民居作外衣,三国文化与成都民俗作内涵,集旅游购物、休闲娱乐为一体。
7、禁止在天府广场喝酒。
天府广场占地面积8.8万平方米,形状为矩形,长比宽约1.5:1,地面由浅色花岗岩条石铺成。天府广场正北方的是毛泽东雕像,高度达到30米。广场分为东广场、西广场两大部分,由广场上太极云图中部的曲线分开。东广场为下沉式广场,西广场主要为喷泉景观。
8、禁止在蜀汉坟地投掷硬币。
《三国志》记载说,刘备死后,尸体由奉节运回成都,后与甘夫人合葬在惠陵。《三国志》的作者陈寿曾仟蜀汉的观阁令史,专门负责文献档案的管理工作,则他关于刘备墓。
9、禁止在四川美术馆大声喧哗。
四川美术馆(新馆)是四川省美术家协会的所在地,位于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街与人民西路交汇处,天府广场西北侧。是一幢高38米***6层的前卫建筑,地下二层,地上六层,局部四层,占地11亩,总建筑面积19000平方米,整体形同一支横卧地面的“如意”的建筑体。
10、禁止在春熙路抬。
春熙路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街道,覆盖北新街以东、总府路以南、红星路以西、东大街以北、南新街、中新街以及临街区域,面积大约20公顷。春熙路热闹繁华,现大约有商业网点700家,网点面积大约220000㎡,被业内誉为中国特色商业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