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体局对景区装修的要求

景区装修的要求如下:

1.严禁遮挡和私移消防设施。2.严禁堵塞原有消防疏散通道。3.严禁在配电箱开关箱处摆放、堆放物品。4.严禁私自钻顶棚,在主副龙骨上悬挂重物。5.严禁玻璃货柜、货架未打磨圆角而交付使用,遗留安全隐患。6.严禁在营业时间进行产生有毒、有害、刺鼻气体的操作。7.严禁私自张贴广告和POP(卖点广告)。8.严禁采用易燃材料装潢,货柜用不易燃烧的材料来制作,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刷防火涂料。9.倡导使用绿色、环保、节能、低耗材料进行装饰装修。10.各商家应不断提升商铺档次,使之与古镇景区档次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