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字规范?

1、主次干道:随意定点,步行300米能看到不少于6处公益广告。内容包括“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交通”等主题内容;

2、公***广场:环广场一周,有10处公益广告,内容包括“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等主题内容。

3、建筑工地:多种形式刊播“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等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作品。公益广告占比100%;

4、城市社区:从社区办公地点,左右步行200米能看到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内容包括“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生态文明等主题内容;

5、老城区背街小巷:随意定点,步行200米能看到不少于2处“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公益广告、市民公约宣传牌;

6、公园:从入口往里步行200米,能够看到不少于4处的“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旅游”公益广告;

7、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门口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的宣传展示;

8、街道综合文化站:在门口显著位置,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多形式的公益宣传展示;

9、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从门口往里走300米,有3处以上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展示;

10、青少年宫:在门口等显要位置,设置不少于3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11、青少年活动中心:在门口等显要位置,设置不少于3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12、宾馆饭店:在大堂、餐厅、电梯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有不少于3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文明餐桌、诚信主题等公益宣传广告或标示牌。

13、公***图书馆、公***博物馆、公***美术馆、群艺馆、城市规划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等场馆:在门口、大堂、电梯等显著位置,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等公益宣传广告或标示牌;

14、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建筑: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海报等各种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旅游、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的公益宣传;

15、公交车以及公交车路线:公交车车身或车内刊播“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文明礼仪等公益广告;公交车路线,随机定点沿途的5个公交站点中不少于2个站点有公益广告;

16、交通场站(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公交站总站、高铁站、轻轨站):在进站口、出站口、售票处和候车室,***计不少于5处的“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文明礼仪、文明旅游等公益广告;

17、出入境办证大厅:设有电子屏的,要刊播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公益宣传内容,在门口、大堂等显著位置,设置不少于5处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文明礼仪、志愿服务等公益广告和市民公约;

18、旅行社:在大门或办理有关手续大堂等显著位置,设置不少于3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旅游等公益广告;

19、景点景区:从景点大门或售票处往里走200米,能看到不少于3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旅游等公益广告,以及文明旅游提示或文明引导员;

20、主要商业大街:随机定点,步行300米能看到不少于6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主题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21、大型商场、超市:在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不少于6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主题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22、市政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在出入口、办事大厅等显著位置,设置不少于6处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法治精神、诚信主题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23、医院:从门口往里步行100米,能够看到不少于3处的“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宣传传统美德、雷锋精神、文明礼仪等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

24、银行网点、邮政、移动、电信、联通营业厅:在门口、办事大堂等显著位置,设置不少于4处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主题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25、影剧院:在大门口和进场观看的出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不少于4处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26、集贸市场:在各出入口,刊播“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从入口往里步行100米,能看到不少于5处“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主题的公益广告;

27、中小学校:从校门口往里步行100米能够看到不少于3处的“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文明礼仪、生态文明等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

28、城区所属乡镇:从政府门口往外步行500米,设置不少于6处以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法治精神、传统美德、雷锋精神、良好家风、文明旅游、文明礼仪、生态文明等主题内容的公益广告;

29、报纸媒体:党报、晚报、都市报每月刊登公益广告不少于4个整版;

30、广播媒体:电台每套节目每月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180条(次),在6:00至8:00之间、11:00至1300之间,播出数量分别不少于60条(次);

31、电视媒体: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月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300条(次),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数量分别不少于120条(次);

一)保持整洁、规范,文字工整、清晰,层次分明,美观大方,兼顾艺术性、欣赏性和实效性。

(二)不得违背宣传宗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张贴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内容,努力达到宣传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