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哪些地方要办边境通行证?

一、日喀则市:仲巴县、萨嘎县、聂拉木县、定日县、康马县、亚东县、岗巴县、定结县、吉隆县

二、山南地区:错那县、隆子县、洛扎县、浪卡子县

三、林芝地区:米林县、朗县、察隅县、墨脱县

四、阿里地区:普兰县、札达县、日土县、噶尔县

除了以上西藏地区需要边境通行证之外,黑龙江、新疆、、广西、云南、甘肃、内蒙古的边境管理区也需办理的通行证件。年满16岁且有正当理由者方可申领此证。申领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相应手续。

扩展资料:

申领边境通行证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单位证明,可以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与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同一城市,但不在同一辖区的人员。

二、中央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的驻外办事处人员。

三、已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暂住一年以上的人员。

四、因工作调动,尚未办妥常住或者暂住户口的人员。

五、因紧急公务,确需前往边境管理区的国家工作人员。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凭有效证件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县、市公安局申领《边境通行证》。

经省级公安、旅游部门批准,旅游公司组织赴边境管理区旅游的人员,应当在出发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边境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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