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的社会事业
2010-2011年,海原县有各级各类学校363所。海原县普通中学26所,职业中学1所,小学279所。教学班级2396个,在校学生97386人,其中女生46780人,回族学生71295人。其中,小学在校学生58845人,回族适龄儿童43415人。小学适龄儿童、女适龄儿童、回族适龄儿童、回族女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为99.34%、99.22%、99.27%、99.12%。
主要中小学:海原县第一中学、海原县西安中学、海原县三河中学、海原县李俊中学、海原关桥中学、海原县曹洼中学、海原县甘城中学、海原县九彩中学、海原县郑旗中学、海原县第三中学、海原县三河镇黑城中学、宁夏海原县闵唐小学、海原县大岘民族小学、海原县第一小学、海原县段塬小学、海原县七营中学、海原县李旺镇团庄小学、海原县李旺中心小学、海原县盛世开元希望小学、海原县三河镇六窑小学。 截止2011年底,海原县***输出劳务人员10.01万人,创劳务总收入7.12亿元。其中有组织输出6.3万人。职业技能培训3500人,创业能力培训270人,海原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99人,城镇登记就业人员1184人,城镇失业率为4.1%。
截止2011年12月底,海原县单位从业人员的年末人数10753人,从业人员与2010年相比减少7人,其中:在岗职工为8384人,减少409人,其他从业人员2369,增加402人。单位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35432.9万元,增长17.49%,从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31101元,增长12.16%。其中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6227元,增长15.63%。 十一月初七的祭奠
每年十一月初七时,是海原地震纪念日。每年这一天,村民们都要上坟祭奠。在海原县县城西南角,有一个占地近200亩的“万人坟”,安葬的就是地震遇难者。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陕西、甘肃、青海以及宁夏其他地方的人都到海原县县城外的“万人坟”和其他地方祭奠。回族人称之为“纪难日”,汉族人则叫“劫难日”。
炒豆子
每年的十一月初七前后,海原当地民众还有一项风俗习惯是炒豆子,将扁豆、黄豆等原粮炒熟吃。这一风俗习惯是为了纪念地震时期人们经受的苦难。地震时,很多人被压在房子下面,就是靠着吃原粮活下来的。
房门后的铁锹
地震过后,很多人家认识到了窑洞的危险,盖了新房子,但也有一部分群众盖不起房子,仍然住在土窑里。无论是住土窑还是住房子的人,他们都习惯性地在门背后放一把铁锹。据说,这是为了防止灾难来临时,有自救的工具。经历过大灾的人们开始有了强烈的防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