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产业促进会的业务范围

(一)文化交流:组织优秀的民族文化艺术节目、作品等,进行国内外文化交流。举办影视、文学、美术、书法、摄影、动漫、曲艺等艺术门类的学术研讨会;举办有关艺术门类的艺术品博览会;举办文艺演出、公益活动;协助地方,宣传地方的历史文化、发掘保护地方的民间文化、民间艺术等。

(二)产业开发;挖掘、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资源,保护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的民间艺术,创新开发现代的各艺术门类的文化产品。

(三)专业培训: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书画、摄影、文学、影视、动漫游戏、网络科技等专项培训。

(四)书刊编辑:编辑文化艺术门类为主的书刊、画册。编撰中外文化名人、传记,地方史、类以及古迹、旅游名胜的专著及音像制品等。

(五)专业展览:组织、举办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的会展;举办影视、旅游及相关文化产品的博览会。

(六)国际合作;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下,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组织专业人员外出考察学习;举办国内外的艺术家的艺术交流展览;举办大型的国际电影、电视节以及专业化的评选活动。

(七)咨询服务;开办常设机构及信息网站,为国内外文化产业机构提供信息服务,推广国内外文化产业先进经验。

(八)学术研究;认真学习党对发展文化产业的方针政策,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探索、研究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律、组织专业人士的高峰论坛。

(九)影视传媒;组织影视文化艺术等领域的专业人士外出考察;影视文化艺术类最新产品及发展趋势的高峰论坛;影视文化艺术类精品展览;经典回顾展览;影视文化艺术项目合作交流等系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