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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绥阳县新闻出版局、绥阳县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根据《中***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阳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遵党办发〔2011〕8号)和《中***绥阳县委、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绥党发〔2011〕1号)精神,设立绥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挂绥阳县新闻出版局、绥阳县版权局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能调整(一)取消的职能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划入的职能原县旅游事业局承担的全县旅游事业管理的职能。(三)增加的职能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督的职能。(四)加强的职能 1、加强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公***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能。 2、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市场监管和应急救援职责。 3、加强全县旅游市场营销宣传及协调联络职责。 4、加强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和旅游信息网络维护职责。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旅游工作、体育工作、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事业、旅游发展事业、体育事业、新闻出版、版权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体育和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二)管理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旅游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文化艺术品种;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特别是扶助边远贫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组织实施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管理全县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三)推动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体育设施建设,协调全县文体广电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工作协调发展,推动本行业服务体系建设。(四)指导管理全县社会文化事业,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管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五)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报批;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机构的监管工作;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六)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和重点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研究旅游投资方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旅游业统计,行业信息发布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经营者行为;指导旅游景区(点)、旅行社、度假村的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旅游市场的对外推广,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指导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指导旅游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八)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行业监管,承担对从事演艺活动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服务进行监管。(九)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管理文物保护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打击,查处文物非法犯罪活动(十)负责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负责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民族村寨建设和保护规划,负责全县文物维修的申报立项工作。(十一)统筹全县群众体育、竟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煅练标准,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负责竞技体育项目设置。(十二)管理全县新闻出版、著作权事业,对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印单位从事出版活动进行行业监督管理,审核报批全县新闻出版行业管理项目;组织查处违法出版物和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拟订“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重要文献,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印制和发行工作;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版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培训工作。(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文化体育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一)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和检查;负责后期服务、文秘、档案、信访、保密、调研、信息、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财务公产、机关党建、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制度、效能建设和年度目标管理等工作等。(二)宣传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旅游、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宣传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全县宣传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监管全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体育、旅游、新闻出版权的宣传和播出工作;承担县有线电视台重大宣传事项的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宣传业务工作。(三)法规股研究拟订文化市场、文化娱乐经营活动、旅游、体育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性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查处或组织查处出版物市场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协调组织查处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负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电视剧制作单位、广播电视节目的建立与撤销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本行业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行政应诉工作。(四)文体广电事业发展股拟订全县文体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公***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群众文化、社区文化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工作,指导文化信息资源***享工程建设和文献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全县重大社会文化活动,指导村文化活动室和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负责文化遗产保护、文物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村村通”技术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管理无线发射工作;负责协调体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五)旅游事业发展股组织、指导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拟订县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重点旅游景区规划开发建设,申报初评和指导旅游区(点)的等级评定,负责旅游项目库和重点项目编报,负责重点旅游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乡村旅游发展,承担乡村旅馆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旅游市场开发,质量规范工作。(六)新闻出版与版权股(县出版物市场“打黄扫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订新闻出版、版权业发展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出版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出版业企业年检工作,监督实施出版业的专业技术标准,负责出版物发行管理工作,推进新闻出版公***服务,组织实施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工程建设;负责检查全县著作权法律、法规和国际版权公约的执行情况,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承办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申报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承办县出版市场“打黄扫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12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6名。机关工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五、其他事项(一)原县文体广播电视局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管理。其机构调整、宗旨与范围、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宜另行规定。(二)核销原旅游事业局事业编制7名。六、附则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二日很不错哦,你可以试下
xlllpaosdo74365306822011-10-20 16: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