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审美境界分为哪几个层次
在旅游审美过程中,虽然审美内容差不多,如观其形、察其色、闻其香、品其味、听其声、觉其态、悟其质、辨其类、思其因,但由于主体各自的审美感受在程度上不尽相同,往往显现出多层次性,这主要是因为审美感受一方面受制于审美对象,另一方面还受制于审美个性以及历史文化等因素。著名美学家李泽厚先生对审美层次这一问题进行过深入探讨,他把美感分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3个层次,对于我们研究旅游审美很有启发。
1)悦耳悦目
悦耳悦目是指以悦耳、悦目为主的全部审美感官为体验的愉快感受。这种美感形态,通常以直觉为特征,以生理快感为基础。这是广大旅游者普遍的审美感受形态(例如,游览桂林山水、张家界、九寨沟、长江三峡等)。旅游产品的开发,形态和色彩要美丽,色彩要协调,声音要柔美悦耳,对游人具有感官吸引力,注意杜绝视觉污染和噪音污染。此外,旅游审美在于丰富和新奇,旅游项目和旅游活动的安排应当丰富多彩,给予游客悦目悦耳的审美感受,避免雷同单调或简单重复。
2)悦心悦意
悦心悦意是指透过眼前或耳边具有审美价值的感性形象,领悟到审美对象某些较为深刻的意蕴,获得审美感受和情感升华。这种美感效果是一种意会,在许多情况下很难用语言来充分而准确地表述,可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例如观赏齐白石的画,你感到的不只是草木、鱼虾,而是一种悠然自得、活鲜洒脱的情思意趣;又如你在登临云雾缥缈的黄山时,产生的飘然若仙之感和超然出世之情。悦心悦意是比悦耳悦目更高层次的审美感受。如果说悦耳悦目以感性或直觉为主要特征,那么悦心悦意则以知性或理解为主要特征。悦心悦意的精神愉悦与悦耳悦目的感性快感相比,具有相对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3)悦志悦神
悦志悦神是指主体在观赏审美对象时,经由感知、想象、情感,尤其是理解等心理功能的交互作用,从而唤起的那种精神意志上的奋昂或愉悦状态和伦理道德上的超越。它是审美感受的最高层次。这种美感形态之所以高级而深刻,是因为它体现了主体大彻大悟、从小我进入大我的超越感,体现了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高度和谐统一。如乘船游长江、黄河,信步登临泰山、长城,将会唤起我们的怀古之情和热爱大自然之情,给我们以民族自豪感、崇高的使命感和对大自然的敬畏感。这种美感,不是一般在感性基础上的感官快适,也不是一般在理解基础上的心思意向的享受,而是一种在崇高感的基础上寻求超越与无限的审美境界。这种审美特质无疑是符合当今时代与社会需要的,是有助于精神文明建设和有利于完善人性的。从旅游审美上讲,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之问是一个层次递进或层次提升关系;从旅游境界上讲,这是一个由“兴游”到“神游”的过程。
旅游审美需求是一种高层次的心理需求,在旅游的外在因素和内在情态的作用下,产生一系列旅游行为;审美意识作为认识和反映现实的一种方式,包括了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审美理想、审美知觉和审美感情等因素;审美个性作为社会审美意识在个体审美心理结构中的反映和落实,将会展现出审美感受中的丰富性与多样性的特点;旅游主体各自的审美感受在程度上不尽相同,往往呈现出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等多层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