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践基础

一、特区发展及其理论

( 一) 经济特区发展的历史沿革

经济特区,是在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科学技术与国际分工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1. 经济特区漫长的初创时期

人类历史上经济特区的最初形式是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代,产生于封建社会后期。公元前1101 ~ 前241 年,善于航海和经商的腓尼基亚人为了招徕顾客,扩大贸易往来,将腓尼基亚南部海港泰尔及其北非殖民地迦太基两个港口划为特区,对出入特区的外国商人,提供安全通行的保障,对外来的商船尽量保证安全航行,不受任何干涉。这一形式后来被希腊城邦和以后的罗马人所采用,他们将其发展成为进行经济和政治统一的前进基地。这被认为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自由贸易区的雏形。

1928 年,法国南部马赛港的一群资产者将港口划出一定区域,开辟为自由贸易区,以便让外国货物可以在不征收任何捐税的情况下,进入港口这一特定区域,然后再向外输出。

1547 年,意大利热那亚湾的雷格亨港宣布为自由港,建设了码头、仓库,给商人以豁免货物进出口式以 “自由港”命名的特殊经济区域,一般认为是经济特区之始。此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便开始在西欧乃至世界范围内的许多地方风行起来。

15 ~ 16 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手工工场、航海事业的兴起和新大陆的发现,促进了国际贸易的扩大与发展。17 世纪,资本主义处于早期发展阶段,欧洲的一些贸易大国和航海大国先后把一些主要港口和城市宣布为自由港,或划出一部分地区设立自由贸易区。

英国于 1704 年占领西班牙的直布罗陀后,立即宣布为自由贸易港,目的是利用其扼地中海通向大西洋门户的重要地理位置,开展转口贸易活动。这是自由港由欧洲向全球扩展的开始。

2. 经济特区的蓬勃发展时期

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和港口遭到战火的严重破坏,经济活动陷于停顿,这些国家和地区立即开始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的重建工作。如意大利的热亚那、原联邦德国的汉堡自由港重建以后,规模和现代化程度都远远超过了战前。

20 世纪 50 年代,允许对外贸易区经营范围扩大至制造业。至 70 年代中期全美国对外自由贸易区猛增到 274 个,成为发达国家中设立自由贸易区最多的国家,为了振兴民族经济,吸引外资和外国先进技术,各国也纷纷开始建立经济特区。

从 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经济特区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阶段。在这一时期,许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纷纷建立了一种经济特区形式———出口加工区。

1978 年 3 月,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与菲律宾巴丹出口加工区联合邀请了 33 个国家和地区举行了世界出口加工区会议,决定成立 “世界加工区出口协会”,以便交流和研究出口加工区的各种问题。

3. 经济特区的拓展时期

20 世纪 70 年代末至 80 年代初,在新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经济特区进入了一个向科学化、综合化和跨国性方向发展的新时期。

在席卷全球的科技革命浪潮的冲击下,一方面,许多出口加工区纷纷转型升级,朝着技术知识密集型的方向发展; 另一方面,一种新的经济特区形式———科技经济特区应运而生。1951 年,美国建立了第一个专门化的科学研究公园———斯坦福研究公园,嗣后发展成“硅谷”中心。苏联在 20 世纪 50 年代末创建了 “新西伯利亚科学城”。日本 1961 年新建“筑波科学城”。目前美国已经建立了 79 个科技性经济特区,其中较有影响的波士顿郊外的 128 号公路和北卡罗来纳州的 “三角研究公园”。同时,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自由港开始向综合型经济特区转型,如新加坡、中国香港和澳门等。世界创办较早的综合型经济特区有新加坡的裕廊工业区、巴西的玛瑙斯自由贸易区、印度尼西亚的巴浩岛自由贸易区。中国 20 世纪 80 ~90 年代创办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也属于大面积综合性的经济特区。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经济特区开始向跨国化、跨境化方向发展,如 20 世纪末开始相继出现了欧洲自由贸易区、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美洲自由贸易区 ( 1994 年启动) 、非洲东南部自由贸易区 ( 2000 年启动) 、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 ( 2002 年启动) 等。此外,我国大陆与香港、澳门两个独立关税区也建立了更加紧密的经贸关系。

追踪经济特区发展的历史轨迹,可以获得以下启示:

第一,经济特区的发展已超越了自然地域范围的限制。目前经济特区已从西欧扩展到世界五大洲。除了大洋洲外,亚、非、欧、美都各有 100 个以上的各种类型的经济特区。并且随着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不断加强,经济特区已经逐步从西欧扩展到世界五大洲。

第二,经济特区的发展已超越了经济发展水平的局限。无论是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工业发达国家,或者是韩国、新加坡、巴西、墨西哥等新兴工业化国家,还是泰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准工业化国家,抑或经济极为落后的南太平洋岛国斐济,都在开辟经济特区,利用经济特区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第三,经济特区的发展已经超越了社会经济制度的界限。20 世纪 70 年代以前,经济特区只存在于资本主义和带有浓厚资本主义色彩的国家。70 年代以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也相继兴建和试办了各类经济特区,如中国、越南、朝鲜等,经济特区已从资本主义国家扩展到社会主义国家。

( 二) 中国经济特区建立的理论基础

1979 年我国提出建立 “经济特区”,并在深圳实施。按其实质,经济特区也是世界自由港区的主要形式之一,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到促进特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技术及社会发展的目的。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坚持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经济特区的发展模式理论主要基于区域经济学相关理论,综合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

1. 增长极模式

主导部门集中而优先增长的地区称为增长极。在一个区域内,增长极只能是区域内各种条件优越,具有区位优势的少数地点。增长极具备极化效应 ( 集聚) 和扩散效应。如我国设立的经济特区,作为区域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增长极,通过极化效应和扩散效应带动区域经济的优先增长。

2. 发展轴 ( 带) 模式

发展轴式是增长极模式的扩展。由于增长极数量的增多,增长极之间出现了相互联结的交通线,这样,两个增长极及其中间的交通线就具有高于增长极的功能,称为发展轴。发展轴的聚集效应和扩展轴的效应扩大,就演变成为发展带。

3. 网络型模式理论

若干个发展带联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从而营造了经济增长的网络体系,在聚集和扩散作用的影响下形成了一个范围更大的区域经济圈。

二、实践基础

( 一) 特区的涵义

关于特区,尤其是经济特区,大家都比较熟悉,它是我国根据经济开放性的需要,选定的一些对外经济往来、条件优越的地方,配套以特殊的政策,以利于对外开放和带动国内经济发展。中国兴办的经济特区,不是政治特区,也不是香港、澳门那样的 “一国两制”下的特别行政区,它是国家根据经济开放性的需要,选定一些对外经济往来条件优越的地方,并设立为特区。1979 年 7 月,中***中央、国务院决定对广东、福建两省的经济活动实行 “特殊政策,灵活措施”。1980 年 8 月 26 日,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批准了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在经济特区建设过程中,1984 年 5 月,中***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等 14 个沿海港口城市作为发展的重点区域,加快地区经济的发展。1988 年 4 月,国务院又批准在海南建立经济特区。

综合起来,经济特区的 “特”可以概括为 7 个方面:

1) 特区建立时经济发展的资金以利用外资为主。

2) 对前来投资的外商,在税收、土地使用、劳务费、外汇管理和利润汇出、人员居留和出入境以及企业设备、原材料、元器件的进口和产品出口等方面给予特殊税费优惠政策和提供方便。

3) 在符合市场经济原则,遵循经济规律的同时,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主。

4) 实行不同于内地的管理体制,国家给特区比较多的经济活动自主权。如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灵活的经济措施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并以外向型经济为发展目标,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以达到促进国家经济技术发展的目的。

5) 特区经济以发展工业为主、实行工贸结合,并相应发展旅游、房地产、金融、饮食服务等第三产业。

6) 产品以外销为主。产品主要包括高科技产品、矿产品等。

7) 经济特区的范围为一个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行政区。

( 二) 特区内实施的优惠政策

在我国经济特区建设中,大部分都是交通便利,工业基础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比较高,科研文教事业比较发达,既有开展对外贸易的经验,又有进行对内协作的网络,经济效益较好,国内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如深圳、厦门、广州、青岛和烟台等。在权限和给予外商投资者优惠方面,实行下列政策和措施:

1) 放宽利用外资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生产性项目,凡属建设和生产条件不需要国家综合平衡、产品不要国家包销、出口不涉及配额、能自己偿还贷款的项目,均放宽审批权限。

2) 积极支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改造老企业。在关税、进口工商统一税、企业所得税、上缴利润、生产计划等方面实行扶植政策。

3) 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及外商独资企业,给予优惠待遇。

4) 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引进国内急需的先进技术,集中举办三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的科研机构。在开发区内,放宽利用外资项目的审批权限,产品出口、内销执行经济特区的政策,税收政策更加优惠。

5) 增加外汇使用额度和外汇贷款。沿海开放城市是中国沿海地区对外开放、并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经济特区的某些特殊政策的一系列港口城市,是经济特区的延伸。

可见,通过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经济特区既可以加快其自身的发展,也可带动内地的发展,并使沿海与内地形成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局面,进而在我国初步形成 “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这样一个逐步推进式的格局。由此,多层次、全方位、多领域的对外开放新局面初步形成。

( 三) 经济特区演变及特征

从经济特区到沿海、沿江、沿边开放城市,再到沿海经济开放区,虽然其名称、开放时间及地域不同,实施的政策也有差异,但其***性更加突出,特征基本一致。

1) 三者之间反映的是一种递进、延伸 ( 续) 和不断扩大的演变关系。

2) 三者都是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确立之前的一种对外开放的措施和步骤,起着 “窗口”作用。

3) 三者都是在我国经济尚处于投资拉动和出口导向时期提出和实施的,其重点都是引进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大力促进产品出口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

4) 所给予的优惠政策也主要是围绕促进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和产品出口制订的。

5) 三者主要分布在沿海、沿江地区,分布在沿边地区的很少。尤其是经济特区和经济开放区,没有一个在广袤的内陆沿边地区设立,因而对内陆边疆地区的辐射作用最小,使内陆边疆地区处于经济发展的边缘。

6) 经济上以发展工业为主、实行工贸结合,并相应发展旅游、房地产、金融等第三产业。

( 四) 矿业特区与经济特区建设对比分析

关于矿业特区,1966 年为适应大规模开发矿产资源,加强 “三线”建设的需要,我国曾在贵州省六枝、盘县、水城、万山、开阳等地设立 5 个特区,这些特区的建立通常是因为当地有特殊的厂矿。例如,六枝特区是一个大型的煤矿区,万山特区则是大型的汞矿区,开阳特区为大型的磷矿区,但这些特区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设立的,因此,当时的矿业特区只是提出了一个概念,既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也没有在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加以完善和延续。

建立阿勒泰矿业特区设想的提出主要基于: ①有特别丰富且匹配性较好的矿产资源和特别优越的区位条件; ②有矿产资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所需的外部条件; ③特别需要加快边境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矿业特区具有与经济特区相同的地方: 根本目的是希望通过给予特殊优惠政策的支持引导,发挥比较优势,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大力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加快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以矿业经济的大发展带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区域和国家矿业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然而,阿勒泰矿业特区与我国的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开放区相比又具有不同的特征,主要表现在: 建立的背景、区位条件、资源条件、基础设施、建立的目的及实施的优惠政策不同 ( 表 1-1) 。

表 1-1 阿勒泰矿业特区与国内其他经济特区不同特征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