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旅游区域的旅游环境容量标准是怎么样的?
国家旅游局(2003)制订的《旅游规划通则》的附录A中,就是依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将旅游容量分为空间容量、设施容量、生态容量和社会心理容量四类,并提出,对一个旅游区来说,日空间容量与日设施容量的测算是最基本的要求。 附录中还列出了日空间容量与日设施容量的量测公式:
日空间容量公式:C=∑Ci=∑Xi×Zi/Yi (1)
C为旅游区日空间总容量,数值上等于各分区(景点)日空间容量之和;
Ci为第i景点的日空间容量;
Xi为第i景点的可游览面积;
Yi为第i景点的基本空间标准,即平均每位游客占用的合理游览空间。
Zi为第i景点的日周转率。
日设施容量公式: C=∑Ci=∑Xi×Yi (2)
日设施容量的计算方法与日空间容量的计算方法基本类似。
上述公式为量化旅游区的环境容量提供了一个具体的可操作的方法,并在旅游规划和管理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