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保加利亚旅游,怎么办理保加利亚旅游签证

保加利亚入境须知

持有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单次,两次或多次有效签证及居留许可,或持有罗马尼亚,克罗地亚和塞浦路斯的有效签证有效期内均可入境保加利亚,停留天数为申根签证显示的停留天数。(单次申根签证去过申根国之后可以再入境一次保加利亚,从哪入境无要求,没有入境申根国也可以)。

申请签证需亲自申请,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申请,可以委托授权代送(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或通过被授权组织(以旅游业务为目的的旅行社)。

对于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签证的申请由其父母或授权以此为目的的第三人办理,14-18岁未成年人签证的申请应由父母签署同意书或父母授权以此为目的的第三人办理。如果未成年人在父母其中一方或任何第三人的陪同下出境,需要另一方出具经公证的同意书。

申请签证之后需支付签证费

对以下几种类型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实行免签证费:

家庭成员是保加利亚公民或欧盟成员国公民

未满6岁的儿童

保加利亚签证类型

短期停留(或入境)签证(C):

(办理期限为一周左右)

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有效护照(有效期必须为获得签证后3个月以上); ?

白底彩色件照1张(6个月内); ?

完整无误填写并签名的签证申请表一份;

签证申请表(申根签证申请表)需从使馆网站(http://www.mfa.bg/embassies/china)下载;

健康保险(包括申根成员国境内意外医疗险、就医交通和境外健康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30000欧元); ?

如果申请人为非本国公民,在该国的合法居留证明;

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或 ?上3个月的银行存款证明或流水;或退休金证明;或合法机构出具的承担一切费用的声明;

私人企业或个体户营业执照; ?

有效机票、酒店预定单; ?

保加利亚移民局出具并盖章的正式邀请函。

申请短期停留签证:

以旅游为目的:旅行社证明或在保住宿地预订单。 ?

以学习、学术研究或专业培训为目的:接纳机构证明,在保住宿地预订单。 ?

以探访为目的:由保加利亚移民局出具的邀请信或邀请信公证件,邀请方在保居留有效证件及护照的复印件。 ?

以探亲为目的:探访目的陈述或申请人亲属关系证明,陈述中写明其入境及停留真实目的、是否有犯罪记录、亲属关系程度及家庭成员姓名、住址和电话。 ?

以商务为目的:商务伙伴出具的邀请函、现有商务合作关系证明、伙伴单位工商局注册证明、在保住宿地证明、单位派遣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

以医疗为目的:医疗机构接收证明,包括病情现状及就诊情况、其它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在保住宿地证明。 ?

以货运为目的:货运公司订单。 ?

以祭奠在匈入葬的亲属为目的:亲属关系证明和在保墓地地址。

以文化活动为目的:保加利亚服务提供方代理合同及活动组织方邀请函。

以体育竞技为目的:体育活动参与者确认函或保加利亚体育俱乐部邀请函,或团体体育组织(奥林匹克委员会、体育部等)出具的证明。

以参加会议为目的:会议组织方出具的邀请函,会议组织方出具的与会者确认函,团体组织出具的证明,会议注册费收据。 ?

以其它(常规购物、娱乐等)为目的:入境及停留真实目的声明、是否有犯罪记录证明。 ?

签证申请费用:500人民币,现金缴纳。

90天以上的长期居留签证(D):

(办理期限为45个工作日左右)

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有效护照(有效期必须为获得签证后3个月以上); ?

白底彩色件照1张(6个月内); ?

完整无误填写并签名的“长期居留”签证申请表一份;

申请表从保加利亚外交部官方网站(mfa.bg )下载;

居留目的相关文件;

居住场所相关文件;

生活来源相关文件;

健康保险。

依照不同目的的居留申请,申请人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以工作或盈利为目的:

工作许可证; ?

雇佣合同; ?

在保职业及职务证明; ?

申请人在首次收到佣金前在保生活费用的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或雇主预付款证明等);

盈利活动特征证明(股东大会决议); ?

企业高法注册批文及营业执照; ?

法人签字符; ?

在保居留地证明; ?

职业技能证书; ?

(预计)年收入证明或声明; ?

申请人在保费用支配证明; ?

公司上年度简明财政收支平衡报表(如果公司已营业); ?

公司未欠债证明(如果公司已营业); ?

雇佣合同(如果公司有保加利亚雇员);?

简明商务计划(如果为新公司)。

以学习教育为目的:

学校录取通知书; ?

在保居留证明文件(学生宿舍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

在保生活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或申请人父母愿承担其在保全部费用证明、或奖学金证明); ?

经过保加利亚测试而免学费证明或学费已缴纳证明; ?

最高学历证书(双认证)。

以家庭团聚为目的:

在保居留地证明; ?

在保生存来源证明; ?

结婚证书或出生证明; ?

在保亲属护照及居留证复印件; ?

子女抚养方(父母、监护人)同意其赴匈公证书。

以探访为目的:

官方邀请函或邀请公证书; ?

邀请方平均收入证明; ?

在保行迹证明; ?

邀请方护照或有效证件复印件。

以医疗为目的:

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 ?

医疗目的及就诊期限证明; ?

在保医疗期间费用承担证明; ?

在保居留地证明(如果申请人不住在医疗机构); ?

随行人员或家属住宿地和生活来源证明(如果申请人的确需要陪同)。 ?

以学术研究为目的:

接收研究单位合同

以志愿工作为目的:

接收机构、组织合同(教堂、图书馆、市政府等)

签证申请费用:830人民币,现金缴纳。

照片要求:

照片中的脸应该是明确的,主要的,必须是正面并且占照片的70-80%,眼睛不能是红色的,不可以戴有色眼镜,不能有修片的痕迹。是证件照标准。

办公时间:周二,周三,周四上午10:00—12:00

领事部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 朝阳区 建国门外秀水北街4号

Consulate.Beijing@mfa.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