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韩令是什么
法律分析:只有传言以及韩国艺人的在国内文艺演出减少现象,具体没有确切文件证明所谓的“限韩令”。2016年随着萨德系统的部署,有传言称,中国政府限制韩国艺人和节目的举措全面开启,中国广电总局的禁令包含:禁止韩星中国演出;停止新的韩国文化产业公司投资;停止韩国偶像团体面向1万名以上观众演出;禁止新签韩国电视剧、综艺节目合作项目;禁止韩国演员出演电视剧在电视台播放等多项规定的措施已经传达到各电视台,并要求在2016年9月1日开始实施。2016年11月,有韩国媒体不断炒作中国发布“限韩令”的消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在21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没有听说所谓的“限韩令”。
2016年12月6日,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日前批准韩国双人组合乐童音乐家在上海举办演唱会。这是自2016年10月以来中方首次批准韩国歌手在华举办演唱会。 不过,在此之后,文艺方面的禁令又继续得到执行。除了文艺方面的禁令之外,还有旅游方面的禁令。自2017年开始,中国各大旅游公司和旅行社开始不再出售韩国旅游产品,邮轮公司也不再出售韩国相关航线产品。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第三条 营业性演出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四条 国家鼓励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创作和演出思想性艺术性统一、体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受人民群众欢迎的优秀节目,鼓励到农村、工矿企业演出和为少年儿童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演出。
第十五条 举办外国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举办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演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举办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向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