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有

旅游法》的调整对象:

1、从事游览、休闲、度假等形式的旅游活动。

2、为这些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

旅游者的特殊性

1、参加旅游活动的目的是获得精神上的愉悦。

2、旅游活动活动的空间移动性和一定的时间性特征,旅游者的弱者地位更加明显。

3、旅游消费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先付费再旅游的特点,使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的依赖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