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不准出国情形指的是哪五种?

一、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二、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三、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四、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扩展资料:

出国注意事项

1、出国探亲、访友须提交国外邀请信原件、邀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在前往国的居住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时,申请人需提交我国驻外使馆、领馆的公证,认证。

2、出国旅游。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个人自费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赞用发票。

3、出国朝觐。按照国家宗教事务局、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朝觐事务管理的若干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

4、出国留学(含自费出国留学和公派留学)。个人联系的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境外正规院校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通过合法中介机构联系的出国留学,需提交入学通知书或该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出国自费留学,须提交省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

出国学习宗教课程(舍前往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宗教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公派留学人员(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窜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5、出国定居。须提交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同意去定居的证明。其中后者须提交亲友在拟前往国定居的证明口

6、收养儿重出国定居。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公安部《关于涉外及华侨、台湾地区中国公民收养儿童出境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须提交常住户口所在地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书、领养人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件。

参考资料:

青海省政府-出境事由相应的证明规定

参考资料:

湘潭县人民政府-“不准出境人员”指下列五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