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的开发包含哪些内容

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

(1)历史遗址类资源开发的原则

①依法保护的原则

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的利用首先应该是建立在遗址得到充分保护的基础之上的,任何不利于保护而损害遗址的利用措施都是不允许的。

在开发过程中,应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文物保护法规,实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文物保护方针。

切实做好遗址的保护工作,完善各项保护措施,保证旅游资源的持续利用。

②系统规划、科学开发的原则

总揽全局,统筹兼顾,适度超前,服从于省、市、区的总体规划,与邻近地区相呼应,兼顾社会效益与民生工程。

实行遗址区保护与旅游开发相结合、全面保护与局部开发相结合、遗址开发管理措施与旅游景观建设技术措施相结合、非物质文化旅游开发与生态旅游开发相结合、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组合与遗址区整体经济发展相结合、近期开发与远期开发相结合。

重点突出近期实施项目,合理规划中远期项目。

搞好重点景区景点的配套,提高综合接待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吸引力。

实现对历史遗址的系统开发、科学开发和动态连续性开发,促进区域旅游开发建设的滚动发展。

③恢复原有人文环境的原则

依据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将遗址本体保护、历史环境修复、生态环境建设融为一体。

在不干涉遗址遗迹本体的前提下,保证原真性及完整性,要尽可能减少对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本体的干预,保护文物本体的真实性,保护文物及其环境的完整性。

营建改善与遗址类旅游资源相协调的良好的生态、环境、景观,保存和恢复遗址原有的历史人文环境和自然风貌,充分发掘历史遗址的内涵,最大限度地展示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所蕴藏着的历史人文价值,为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④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原则

我国的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类型各异,既有居住遗址、工业遗址、军事商贸遗址,又有水利工程及近代革命遗址。

从发展来看也很不平衡,有的发展得比较早,有的仍处于起步甚至完全的保护阶段。

类型不一样,开发所展示的文化内涵、外在表现就不尽相同;所处的阶段不同,开发的目标和任务也不同。

开发过程中,在充分考虑各类遗址及遗迹的分布、保存现状及文化属性的基础上,对于起步阶段的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开发的目标和任务是吸引更多的游人来观光消费;对发展较早的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开发的目标和任务是提高展示效果完善形象品牌塑造宣传及管理措施。

⑤体验旅游开发原则

体验旅游是旅游业的发展方向。

在现代社会高度发展、人们学识层次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对遗址类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应仅仅停留在建博物馆、导游解说的层次上,而应通过发掘遗址文化内涵,使游客融入遗址,增加游客参与的程度,提高资源的吸引力。

如河北冉庄地道战遗址,在新的保护规划方案中,将建成以展示地道战革命历史文化为主题,综合参观、体验活动、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综合活动区。

游客们在这里可以看展览,了解地道战的历史;钻地道,参观抗战民居,吃抗战饭,看抗战电影,甚至可以亲自打一场“地道战”,真实体验抗战时期的战斗生活。

而在工业遗址或作坊遗址开发中,可以让游客亲自体验制作产品的过程。

(2)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开发的理念

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保护观

可持续发展的生态保护观是当前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应遵从的主要观念之一。

其含义不仅仅是要在利用时保护历史遗址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在利用中如何实现一种可持续的、动态的保护模式。

其动态保护就是将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纳入当地的生态保护系统、文化旅游开发系统以及文物保护系统;把历史、现实、自然、人文等多种因素进行整合,从全局的观念去研究、保护、开发和利用,而不是孤立静止地看待历史遗产。

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保护的可持续性包含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历史遗址本体及其载体的可持续性保护;一是历史遗址所处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既包括实体的可持续保护,也包括价值观的再认识。

②“生态博物馆”理论

生态博物馆是指在原来的地理和社会、文化条件下保存人类群体遗存及生存状态的博物馆。

即历史遗址应原状地、动态地保护和保存在其所属环境中,某种意义上讲,遗产环境等同于“博物馆”的建筑面积。

换言之,在生态博物馆中,人们将不再从博物架上看结果,而是在房前屋后观过程———文化遗产、自然景观、建筑、可移动实物、传统风俗等一系列文化因素均具有特定的价值和意义。

生态博物馆的观念是法国人雷佛首先在 70 年代提出的观念,他主张将一个完整地域以博物馆的观念来思考,将自然生态与历史古迹统合在现代人的生活整体环境中,整体的展现出来达到自然环境、历史古迹保存与增进现代人生活整体环境的目的。

它的诞生是人类社会现代环境意识和现代生态意识不断觉醒的反映。

在生态博物馆理念中,最重要的是区域保护的原则,以及将自然环境与文化遗产在同一环境中保存的基本理念,这完全符合《西安宣言》的要求。

对于历史遗址类旅游资源我们可以通过采用“生态博物馆”的模式对其加以开发利用。

将遗址所处的环境、自然景观、遗存等动态的保护与展示给公众,用全局的观念去开发和保护[1]。

(3)遗址类旅游资源开发的模式

目前,国内关于遗址保护开发利用的模式,主要有四种:

①遗址公园

就是将整个遗址区建成遗址公园,这是目前国内最普遍的一种方式,不仅使遗址得到了较好保护,也通过公园的建设改善了当地环境,为居民提供一个休闲娱乐的场所,也是展示优秀历史文化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

我国现阶段的遗址公园有三种不同类型:第一类在公园内是有所保留的遗址,成为公园景观的一部分,如西湖公园的雷锋塔、成都望江公园的崇丽阁等;第二类是遗址本身可以成为公园,如圆明园遗址公园;第三类是考古型的遗址公园,它强调的是对文物遗存有所展示,并强调文物的真实性展示,如大明宫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

②旅游景区

许多遗址处在风景名胜区之中,在风景区开发的过程中,将遗址作为旅游景区的一个景点,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对其进行展示性开发。

如乐山大佛旅游区内的苏轼故居,张良庙-紫柏山旅游区内的张良庙、青岛的琅琊台遗址,重庆的合川钓鱼城等,拥有丰富的古人文资源和自然景观,利用自然、人文资源综合开发旅游产品,形成集历史文化、山水风光为一体的特色旅游景区。

③遗址博物馆

遗址博物馆是指在由于自然或人为活动的原因形成的遗存的原址上建立的博物馆,包括具有博物馆功能的纪念馆和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民族的文明史源远流长,无论地上或地下都保存着大量的遗址、遗迹和遗物。

为了在保护历史遗址的同时传播历史文化我国对历史遗址采取通过兴建博物馆的模式来保护展示宣传其文化内涵。

遗址博物馆最大的特点在于,它是建立在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形成的原址上,它所处的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等等都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宗教信仰以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是自然或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重要的一环。

通过展示遗址本身的形成和变迁遗址博物馆使公众了解过去,成为链接过去与现在的重要环节。

如1925年我国第一座遗址博物馆——北京故宫博物院成立,1958年建立了第一座在考古发掘原址上的遗址博物馆——陕西半坡博物馆。

再到今天遍布全国各地数百家遗址博物馆,在短短的几十年中,我国遗址博物馆经历了一个迅猛的发展过程,并因为其自身独特的文化特性及外在表现成为重要的参观游览地。

④遗址历史文化农业园区

中国有许多遗址面积大,遗址区内居民众多,国家目前难以像发达国家那样,拨出大量资金,清空区内人口,对遗址资源实施保护。

因此在遗址区建设历史文化农业园区是一种比较现实的做法。

比如汉长安城面积巨大,居民5万多人,主要以农业经营为主,为了有效保护遗址,可在遗址区内发展都市农业,建设观光农园、市民休闲体验农园、现代高科技农业园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