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收出境游押金被禁止了吗?

北京市旅游委近日下发《关于全面禁止旅行社收取出境游押金的通知》要求在北京全市范围内,旅行社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形式的出境游押金,同时要求各旅行社开展对出境游押金的全面自查。这意味着,北京旅行社在出境游市场中向游客收取押金或保证金的现象将成为历史。

收取游客“出境游保证金”有违法嫌疑。虽然目前国家法律并没有明文禁止此项收费,但按照价格法等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由此可见,对于具有市场自主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即便相关经营者拥有自主定价和收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也是相对而非绝对的自由,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合法合理、明码标价、服务范围内的收费。

此次,北京市旅游委发文明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这一收费,是对长期以来这一不合理不合法现象的纠偏和改正、是对涉外旅游服务收费秩序的净化、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效维护,更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权威的维护。这是有担当与责任的积极智慧之举,是尊重和构建法治社会的切实举动与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