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环境的分类

旅游环境内容广泛,按不同的分类条件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按区域可分为森林旅游环境、滨海旅游环境、乡村旅游环境、城市旅游环境等;按性质分为自然旅游环境、半自然旅游环境和人工旅游环境;按空间可划分成旅游客源地环境、旅游目的地环境和旅游通道环境;为了更好地研究环境的性质,往往从环境整体的各个独立的、性质不同的而又服从整体演化规律的基本物质组分入手,也就是按环境要素分成旅游自然环境和旅游社会环境。

旅游自然环境:旅游自然环境是指旅游目的地和依托地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和,是旅游区的大气、水、生物、土壤、岩石等所组成的自然环境综合体。变化万千、差异悬殊的自然环境是旅游活动的基础环境,对当地旅游业生存、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承载作用。 旅游自然环境不仅决定旅游目的地的分布,对旅游区的可进入性、交通路线、网络等有重要影响,而且在对旅游客体的形成、特色、分布等都有决定作用。例如,我国西北地区的干旱自然环境,形成了沙漠、戈壁、雅丹地貌等自然旅游景观,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人文景观,如坎儿井、绿洲农业等;青藏地区高寒的自然环境,形成了高山、雪原、冰川、湿冷植被和高寒动物等;云贵、两广和福建一线,其自然环境特点是气候湿热、多山地、广布可溶性灰岩,因此岩溶景观典型,山水风光秀丽;内蒙古在干旱、半干旱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形成了典型的草原和牧场风光。

旅游社会环境:旅游社会环境是指旅游目的地和依托地的社会物质、精神条件的总和。旅游社会环境的发展和演替,受自然规律、经济规律以及社会规律的支配和制约,是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发展的标志,同时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而不断地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