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威胁

12月23日,云南昆明市文旅局针对网上流传的云南导游威胁游客人身安全的事件做出回应,提出调查情况属实,最后认为导游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吊销了郭某的导游证,同时对这个旅行社进行了立案调查,我觉得这个惩罚基本上是合理的。

首先,在旅行途中,威胁游客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导游想在购物点促成旅客的购买行为。现在有很多的低价旅行团,以价格吸引游客,但是实际上会在途中安排一些购物点,通过游客购物赚取提成。所以旅行团的租车费、导游费、门票费加起来可能是亏本的,但是通过提成可以获得收入和利润。

旅行团中安排购物点仿佛已经是心照不宣的事情了,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但是这个事件中出现冲突主要是因为导游威胁旅客购物,如果旅客不购买商品那就会对旅客造成麻烦。一方面是导游自己成单心切,希望通过旅客购买来赚取提成;另外一方面,可能导游也被安排了一些指标任务,如果完不成就有所惩罚,所以对他造成了压力。

这些其实追溯到根源就是制度没有做好保障。现在很多旅行团已经强制在出发之前的简介中标注好购物点,然后写清楚是自愿购物的,旅客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购买商品。但是一些旅行社不按照规章制度去行事,而是依靠自身的势力或者是对旅客人生地不熟的心理攻势,强迫旅客购买商品,这些都是违反规定的。

综上,这个惩罚已经让这个人在旅游业不可以继续立足了。但是,我觉得有可能的话还是可以给旅客做出一点补偿,毕竟人家带着好心情出游,没想到反被导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