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旅游听说还要交纳5万元的保证金,这是怎么回事的呢?

一般出国旅游是要交纳保证金的。

参加出境游的市民除了填写一大堆材料外,还要交一大笔“押金”(即保证金),是用来保证游客按时回国,不会“逃逸”国外的。除了东南亚游不收“押金”外,日韩、澳新、中东、非洲、欧洲、美加等一般都要交纳5万元/人。

规避风险的无奈之举

大方旅行社的负责人林栋礼告诉记者,由于我们国家对出国游的要求比较严,不允许有出国滞留在国外的情况出现,否则组团的旅行社将会收到国家旅游局的通报批评和处罚;而且旅游目的地国家也不允许有滞留在其国家不归的情况,一经发现,就会停止该组团旅行社的签证资格,从而很大程度地影响到组团旅行社的业务发展。组团旅行社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形成了一条不成文规定:凡参加出境游的游客,必须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以担保该游客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返回其居住所在国。交纳保证金从我国1988年开放出境游起就已存在至今。

市区三家出境游组团社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是无奈之举,因为作为组团出游的旅行社不可能和游客存在熟人般的经常联系及人格上的信任,所以旅行社只能要求游客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来约束其行为。

旅行结束后10日内归还

高额的旅游保证金对市民出国旅游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市民对此感到困惑甚至产生抵触心理,从而造成转向其他无须交纳保证金的旅游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要交纳保证金的旅游线路的推广和销售。目前,行规须要交纳的保证金为5万元/人以上,游客出国旅游结束回来后,旅行社将会分文不少地把保证金归还给游客,归还期限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

江门国旅的曾巨能表示,游客的信用度通常由旅行社自己判断,如在报名时会要求游客提供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银行的存折、收入来源证明、甚至是房产所有权证明或是汽车所有权证明、以提高游客不会“走佬”(逃跑)的信用度,因此这些证明越多,就越能证明“没有‘走佬’的倾向”。一些无固定职业的个体经营者、无业游民或是低收入者都被列入“高危人群”,因此,其出团前的“押金”是必交不可的。这些个人资料旅行社是有义务保密的。

有市民表示,旅行社对出境游收取价格不菲的“押金”,人为抬高了出境游的“准入门槛”,无形中把许多普通消费者挡在了欧洲游等境外游的门外。

业内人士也指出,出境游保证金是要退还的,所以不是旅游收费,只是旅行社为规避“高额罚金”风险的无奈之举。林栋礼还说,如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一些大企业等有资质的单位,愿意为员工提供单位担保的话,旅行社可考虑免收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