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土地复垦研究现状
土地复垦始于工业发达的国家,主要是由于工业的发展使土地损坏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20世纪中叶,许多西方发达国家加快了土地复垦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工程技术措施的实施,土地复垦迈入了科学复垦时代;到1970年以后,矿区土地复垦集采矿学、生态学、农学、地质学和林学等学科于一体,发展成一门与多种行业、多个部门密切联系的系统性工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矿区土地复垦已进入稳定、健康、蓬勃的发展轨道。
美国和德国是最早开始土地复垦的国家。美国的土地复垦主要从露天煤矿复垦发展而来,其在1918年就在印第安纳州煤矿的煤矸石堆上进行植物再种试验。美国学者主要研究露天矿(尤其是煤矿)的复垦和采矿废弃土地复垦,注重土壤的重构及改良方法、植被再生技术、农业及林业生产技术和侵蚀处理技术等方面的研究。近年来,美国的研究特别关注复垦的长期性和持续性,生物修复和复垦区周围的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其研究热点。
德国对复垦的要求较高,德国学者从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等综合考虑,以整个生态系统的变化和人群对环境的要求为出发点,“以人为本”理念体现得更为明显。德国的复垦模式基本延续表土剥离——开挖及回填填筑——覆表土——培肥这样一个传统复垦过程,但它的具体方法和技术都较为先进,在维持复垦区域生态环境平衡的同时,追求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最大化。目前,德国已从以复垦为农业、林业用地,向复垦为物种保护、土壤生物重构和生态休闲旅游综合用地发展,也就是混合型土地复垦模式。
加拿大已在多个领域对土地复垦进行研究,特别重视对石油、油母页岩和各类有毒有害物质等污染的土地的复垦。加拿大学者认为土地复垦并不是要求恢复成原貌,而是要求因地制宜,但不能低于原来的生态水平。加拿大不仅每年组织召开国际土地复垦年会和编辑出版《国际露天采矿、复垦与环境》杂志,政府还出资支持土地复垦研究。
澳大利亚对土地复垦和开发等方面的管理被认为是当今最先进而且成功处理损毁土地的国家。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立法框架,对复垦中涉及的各项指标都有明确的规定。澳大利亚的土地复垦多采取“边采边复”的模式,注重复垦技术及其应用的研究,目前很多技术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法律要求、政府和公众监督下,土地复垦已成为该国复垦义务人的自觉行为。
英国也是采取“边开采,边复垦”的模式,这样大大地减少了土地灭失面积。英国政府还根据损毁土地所在区域的经济水平来确定给地方政府所划拨复垦经费。复垦后的土地属于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自行经营以弥补复垦费用的不足。由于政策、资金落实到位,英国的土地复垦成果显著。
此外,Yuri Gorokhovich等利用GIS技术对矿区废弃地的复垦进行了研究;Sahadeb De等利用生物工程复垦措施对印度东部的拉尼甘杰煤田废弃地进行了研究,选取了适宜当地复垦的植物;Dimitris Damigos等运用了多种评价模型,对希腊煤矿挖损土地复垦后的环境影响进行了评价,提出了复垦对策;Duglas Baker对合成材料在无土壤覆盖的纯生物复垦技术及抗侵蚀工艺方面的应用进行了研究;Robert B.Atkinson认为应该把弗吉尼亚地区的湿地也纳入到煤矿废弃土地生态环境恢复过程;Richand J.Hobbs通过生态环境重建实验研究,提出“保存大斑块和交通便捷性是土地复垦的关键,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植被恢复”;Dimitris Kaliampakos和Dimitris Damigos等人对矿区损毁土地复垦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评价方法进行了分析,对土地复垦规划和矿区施工管理具有积极的作用。
国外土地复垦的研究有以下特点:
(1)健全的法规。国外土地复垦研究领先的国家都制定了严格、完善的法律法规,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保障了复垦的执行力度和达到较高的复垦率。
(2)多学科、多领域。土地复垦吸引了矿业、农业、林业、土壤、生态、化学、地质、生物和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和学者,极大地促进了土地复垦研究发展。
(3)方向的转变。土地复垦研究已由原来的煤矿复垦向其他采矿、污染、自然灾害、水电建设、人为破坏等类型损毁土地复垦拓展;复垦措施也由工程复垦向生态复垦转变,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原则运用得更多。
(4)国际化和产业化。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国与国之间的交流合作更加密切;复垦产业化发展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