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乡村旅游行业协会的职能是什么

广西乡村旅游行业协会主要职能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广西关于乡村旅游业发展的政策,协调约束会员企业,并组织国内外有关乡村旅游的交流和推广,促进广西乡村旅游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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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广西乡村旅游行业协会章程》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贯彻国家及广西关于发展乡村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做好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间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系统调查、收集、研究、整理国内外有关乡村旅游信息、资料,做好市场发展趋势的预测,及时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和会员提供咨询服务;

(三)在平等协商、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研究并解决涉及会员间的有关问题;规范会员单位的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利益;帮助会员单位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四)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行业声誉,代表会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各种要求、意见和建议,承办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宜,在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并教育会员遵纪守法;编写书籍《广西乡村旅游指南》和广西乡村旅游协会季刊《广西乡村旅游》;

(六)团结全区乡村旅游企业,推动广西乡村旅游行业的整体意识和统一性,积极维护行业的利益和声誉;

(七)广泛开展与全国各地及国际有关旅游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广西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扩大广西乡村旅游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