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景区如何评定申报?
(a)数据审查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景区评定标准和细则,对景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景区名称、范围、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发展现状等。通过审核的景区将进入景观评价程序,未通过审核的景区只能在一年后再次申请复审。
(2)景观价值评估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成立了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听取了申报景区的陈述,采取差额投票的方式对景区的吸引力和市场影响力进行了评定。评价内容包括景区观赏和娱乐价值、历史文化科学价值、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辐射力等。通过景观评价的景区将进入现场检查环节,未通过景观评价的景区只能在两年后再次申请重审。
(三)现场检查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全国检查员成立评定组,以暗访方式对景区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景区交通等基础服务设施、安全卫生等公***服务设施、导游、购物等旅游服务设施、电子商务等网络服务系统、历史文化和自然环境保护、引导游客文明出行等。对达标景区的实地检查将进入社会公示程序,未达标景区只能在一年后再次申请实地检查。
(4)社会宣传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在中国旅游网上对达标的申报景区进行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阶段,对无重大异议、无重大投诉的旅游景区进行公示。如有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将进行核实调查并做出相应决定。
(五)发布公告
经公示无重大异议或重大投诉的景区,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将发布质量等级评定公告,并颁发证书和标志。
工作流程:
1.旅游景区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应当向区(市)县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
2、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派专家进行咨询和指导;
3.区(市)县旅游局核实符合标准的,向市旅游局(市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提交申请报告;
4.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由市旅游局组织)初审合格后,报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5.省、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暗访,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向国家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
6.国家旅游局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审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国家旅游局令中华人民***和国(第23号令)《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