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条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

观点地产网讯:2月13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出台了20条具体措施,涉及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增加金融+财税+稳岗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

一是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建立复工复产企业清单制度,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开通“火速办电绿色通道”,积极推行网上办公,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对各类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免费介绍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在河南省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职业介绍补贴)。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强化金融支持,实现2020年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鼓励对中小微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转贷、贴息等服务,确保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同比降低0.5%;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纳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对2020年新增的全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再贷款,在落实国家贴息政策基础上,省财政统筹资金给予不超过1年、25%的贴息支持。

在融资担保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发生的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全部纳入增信补偿再担保范围,担保机构按政策降低担保费率,均不超过1%。

三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支持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多生产的、符合标准的政府兜底采购收储产品由政府兜底采购收储。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中小微企业,优先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四是减轻企业房租、用能成本、社保缴费等压力。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已收取的予以退还;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企业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各项费用;受影响的中小微企业经批准后可以在最长6个月内缓缴社保、3个月内补办社保,缓交、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则不超过12个月。

返还失业保险费,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裁员率标准放宽到不高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对受疫情影响但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此外,河南省还将实施稳岗就业补贴、加强就业创业服务,鼓励中小微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