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内容是什么?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个综合性工程,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的工作。主要包括:

一、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

1、理想信念教育;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3、文明道德风尚。

二、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2、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3、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4、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5、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6、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7、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8、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9、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市民在公***场所道德行为要求:

1、公***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2、所有室内公***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闹现象。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晓的交通常识:

1、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2、机动车让行斑马线,车辆、行人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

3、自觉保持交通畅通、不人为造成交通阻塞;

4、车辆、行人服从交警指挥;

5、在交通站点遵守秩序,排队侯车,依次上下车;

6、禁止酒后驾车。

扩展资料:

2020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

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