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十要十不准
一要守法感恩,不准无理取闹;
二要爱山护水,不准破坏生态;
三要服从规划,不准乱搭乱建;
四要爱村如家,不准损坏公物;
五要尊老爱幼,不准家暴忤逆;
六要勤劳致富,不准消极懒惰;
七要团结邻里,不准酗酒闹事;
八要文明诚信,不准乱堆乱排;
九要移风易俗,不准滥办酒席;
十要旅游兴村,不准欺客宰客。
严格执行修订程序,全面抓实起草工作。一是立足高起点谋划。始终坚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按照乡村振兴及城乡社区治理要求,结合化屋村的中长期发展需要,让村规民约既成为美好未来的新图景,也成为村民自觉遵守的规范。二是着眼当下治理难题。经过村“两委”起草组多方走访调研,发现一些长期让村民“怒而不言、恨而不止、叹而照行”,村民呼唤管,但又无人管的行为,如早婚早育、滥办酒席、乱丢乱放、乱搭乱建等,找到村规修订“切入点”。三是广泛征求民意。化屋村党委、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分片包组、微信群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广泛征集民意,根据村民提出的原有村规民约文本过多,内容繁琐及针对性不强等18条意见建议,整理修订出字数简洁,涵盖内容广范,便于村民理解、记忆、执行的化屋村村规民约“十要十不准”。四是严格执行修订程序。
法律依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