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证签注类型

类别的话是分

1、旅游签注分 个人游(G签)、团队游(L签)

该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签注、三个月二次签注、一年一次签注、一年二次签注、一年多次签注(限深圳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五种,每次在香港或澳门停留时间不超过7天。

申请条件:

只要你户口所在地的城市有开通自由行,就可以签G签,没有的话,就只能签L签,一般普通旅游都是签这两个

2、探亲签注(T签)

发给赴香港或澳门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的申请人。探亲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三种。持三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14天,持三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停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申请条件:

有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可以签发三个月一次或三个月多次签注。探望兄弟姐妹,签发三个月一次签注。与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团聚类申请人可申请一年多次赴香港签注。

3、商务签注(S签)

发给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人员。该签注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三类。在有效期内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7天

申请对象

(一)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的工作人员。“单位”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部门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二)赴香港或者澳门进行商务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三)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的内地居民。

4、其他签注(Q签)

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二次、1年一次、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申请条件

(一)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短期培训、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的人员。

(二)持逗留签注在澳门就学及就业的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5、逗留签注(D签)

发给经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在香港或者澳门就学、就业、培训的人员及其家属。逗留签注为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批准期限签发(但赴澳门就学的最长不超过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法》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持有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护照:

(一)护照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二)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三)护照损毁不能使用的;

(四)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

(五)有正当理由需要换发或者补发护照的其他情形。

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在国外,由本人向中华人民***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提出。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的,由本人向暂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外交护照、公务护照的换发或者补发,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