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市县专项资金

1. 概况

设置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的市县主要集中在那些具有高品位旅游资源、旅游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地区政府都将工作重点转向旅游开发和建设,不仅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也从地方财政拨出一定资金设立本地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2. 申报程序

(1)市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

由市旅游主管部门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申报项目;

在每年的申报期,各地各部门根据要求,提出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计划;

申报计划上报旅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

经市政府批准后,下达项目立项计划批准书;

也有些地区的申报流程不同,首先由旅游项目单位提出资金补助计划,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有关部门。

(2)县级旅游专项资金申报

县级旅游专项资金的申报,由旅游项目单位首先提出申请,向县旅游局、财政局报送资金申请报告,经县旅游局、财政局审核,并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部门划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