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国外旅游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主观:
需要办理护照和签证。 一、办理护照 1.首次申请护照办理流程:首次申请护照必须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军人在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关于在外地上学、工作是否可就近在学校、工作单位所在地办理,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办理方法。 2.申请护照材料准备: 1)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背景色以各地出入境管理处规定为准; 2)已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 集体户口 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 身份证 (或者 临时身份证 ); 3)未满16周岁的居民携带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其 监护人 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材料的原件(如户口簿、出生证等),并由其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3.申请材料递交: 将填写好的贴好照片的申请表格和所需材料递交到受理窗口,待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后,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4.缴费: 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若申请后一个月内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中华人民***和国 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九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华人民***和国护照的申请、签发和管理,保障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出入中华人民***和国国境的权益,促进对外交往,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