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是负责温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发展的政府机构。

一、文化事业推进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致力于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通过扶持文化企业和项目,推动文化产业创新。该局还负责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展览等,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文化遗产保护

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主管部门,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保护和利用工作。该局还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融合。

三、广播电视监管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对广播电视播出内容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播出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该局还负责广播电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广播电视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旅游产业发展

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是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的重要职责之一。该局通过制定旅游发展规划,推广旅游资源,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吸引更多游客前来温州旅游观光,推动旅游产业的持续繁荣。

综上所述: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在推进文化事业、保护文化遗产、监管广播电视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局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举办文化活动,推广旅游资源,努力提升温州市的文化软实力和旅游吸引力,为市民和游客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和旅游体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旅游法》

第三条规定:

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服务,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条规定: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第三条规定:

广播电视事业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中华人民***和国公***文化服务保障法》

第四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文化服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公***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文化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