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生丽水》

五行学说的生克关系中有“金生水”之说,但本题目的“金生丽水”,却跟五行学说一点关系都没有!这里所谓的“金生丽水”,其实指的是一个地理概念,其具体源于春秋战国时代的云南丽江。

此“金生丽水”之说最早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相关经文载:“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人多窃采金。采金之禁,得而辄辜磔于市。甚众,壅离其水也,而人窃金不止。大罪莫重辜磔于市,犹不止者,不必得也。故今有于此,曰:‘予汝天下而杀汝身。’庸人不为也。夫有天下,大利也,犹不为者,知必死。故不必得也,则虽辜磔,窃金不止;知必死,则有天下不为也。”……“是以丽水之金不守,而积泽之火不救。”

翻译过来,韩非的上述经文意思是说:战国时荆国即楚国的南部,其丽水一带发现有金矿,于是便有很多的老百姓偷偷地前往丽水淘沙采金。虽然楚国下达了禁令不准偷采,并且对偷采者施行肢解后弃之于市的酷刑,但效果仍然还是屡禁不止。韩非对此感叹道:如此肢解弃市的酷刑尚且不能阻止人们的犯罪行为,那一定是没有得到法治的真谛所致!假如现在问人们一个问题,说先把整个天下都给你,然后再让你去死,你愿意干吗?这样的问题,傻子都会回答不!坐拥天下虽然是这个世间最顶级的“大利”,但如果事先知道了必死无疑的结果,仍然还是没人去干的。但如果去丽水淘金,人们终究还是怀有或可以逃脱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也就是说“不必死”,故而才有“则虽辜磔,窃金不止”的情况。

说白了,韩非认为,法律能否起到作用,完全在于老百姓是否“知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