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交通标识设置标准
对 旅游 区的导视应由路网层面道路上的导视标识完成, 旅游 区附近的路口可设置 旅游 区标识。
旅游 区标识的设置应当与导视标识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一般情况下,AAA级以下的 旅游 区不宜设置 旅游 区标识。
景区交通标识的制作和安装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并符合GB5768-1999的有关规定。(1)对于单个 旅游 区,高速公路采用4m 5m板面(简称B类),其他公路采用1.5m 3m规格板面(简称B类);
二、三级 旅游 区(点),高速公路采用3.4m 5.4m板面(简称A类)或5.1m 5.4m板面(简称C类),其他公路采用2.5m 4m板面(简称A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