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可以办理以色列签证吗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

电话:020-8513 0500 (总机),8513 0565(签证处)。

接待: 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时-十二时,下午不对外办公(下午可电话咨询)周六、周日、假期不办公。

个人旅游签证(B/2)

适用于个人前往以色列旅游的申请人。

一、签证材料:

1. 申请表

必须用英文或希伯来文正确且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填表注意事项请参考《签证申请表格填写说明》。

2. 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照片两张,尺寸5*5cm,一张贴在申请表右上角,另一张反面写上名字,夹在护照里。

3. 申请人有效期多于6个月的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须一并提交。

4. 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证明信原件

英文,需使用单位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负责人亲笔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行程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5. 申请人目前供职的中国单位如是企业,需提供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企业则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6. 申请人如果为非在职人士,请参照下列情况:

(1) 退休人士请提供退休证复印件以及3-6个月养老金银行流水单原件;

(2) 自由职业者请随申请材料附英文自述信说明自身工作及收入情况;

(3) 年满18岁的在校学生请提供英文在校证明以及学校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以上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应材料说明自身资产状况(材料形式可以是但不仅限于以下类别:银行流水单、存款证明、房产证、机动车登记证等)。如提供的是其父母或配偶的资产材料请附上户口本、出生证或结婚证等能说明申请人与出资人的关系的材料。

7. 申请人的名片一张(如有)。

8. 英文行程单,酒店预订单,以及确认的往返以色列的飞机票。如因自身旅游行程安排而需要申请两次入境,请在申请表“拟停留期限”填妥期限后在旁备注,并在申请材料中另附英文信提出申请两次入境以及理由。

9. 如委托他人递交,必须在递交材料时附上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联系方式。也可以将完整的材料邮寄到领馆签证处。

10. 材料请勿用订书机装订并请按照顺序整理,所有材料均需为A4纸规格。如果多人同时申请,每位申请人都应提供一套独立、完整的材料。如***用一份原件,则应分别准备相应的复印件。

备注:18岁以下申请人申请材料以及流程请点此下载。

二、费用:

签证申请费人民币150元。请带护照原件或复印件亲身前往“中信银行授权网点”缴费(参阅左侧信息栏),并于递交申请材料时一同递交“以色列国签证申请费”收据的第一联(黄色联)。

三、签证申请方式:

以色列驻广州总领事馆管辖申请人护照签发地或工作公司的注册地(或学校所在地)位于广东、广西、福建及海南区域的签证申请。

四、签证申请所需时间:

领馆签证处在收到签证申请人全部材料后,大约需要五个工作日左右对签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请递交申请材料时于申请表格下方空白处用中文写明详细联系地址及手机,以便领馆签证处对申请材料有疑问时及时与签证申请人联系。如需补交材料,签证受理时间将延长。

五、注意事项:

1. 除申请人护照和其它证件原件外,签证申请人递交的其它申请材料将由领馆签证处存档保存,不再退回。

2. 请签证申请人在获得以色列签证后在签证有效期之内前往以色列,如在签证有效期内未能成行但仍需前往以色列,签证申请人需重新提交签证申请 (手续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