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产妇产假规定

一缕阳光,照进了孕妇的心房,牵牵宝宝的小手,联系着一种特殊的情感。为了产妇的健康,生完宝宝之后都需要休息一段时间。关注高龄产妇,因此国家有明确的产假规定。那么,高龄产妇产假规定?

高龄产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或受孕时34岁以上的产妇。 一般来讲,高龄产妇的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和早产的可能性较大。当胎儿产出时容易导致生产困难,致使产妇本人发生各类并发症的危险性大为增加。

高龄产妇产假规定是取消了晚育假,在修正案第三条也有规定,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不论是生育一胎还是二胎的父母,都会获得延长的生育假。至于说高龄产妇产假,则根据不同省份有不同规定了。

需要知道的是,准妈妈在怀孕7个月以上,如果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后,可以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还有保胎假,这个可以让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因此,高龄产妇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来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为高龄产妇进行产假规定,让产妇更加安心来孕育胎儿,即使不能工作也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由于高龄产妇在生宝宝的时候会比较危险,因此需要定期进行产检,留意胎儿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