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出国有什么限制

法律分析:党员干部需出具组织关系部门的同意出境证明,其余的没有限制。科级干部及中***党员需要提供县级以上组织部门的同意出国证明及党员证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即可办理。党员因私事(探亲、治病、求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出境应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并办理保留党籍(出境定居则停止党籍)。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产党员因私出境保留(停止)党籍和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的审批办法》 第二十四条 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