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农业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原则是什么?

为实现生态农业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在认可旅游开发的效益、特色、市场等原则基础上,应把“保护”作为生态农业旅游资源开发的首要原则。

(1)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生态农业旅游区的建设应力求做到与自然景观相协调,促进生态农业与旅游业协调发展,不得破坏景观和污染环境。应以其自然之美与乡土之奇,充分利用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体现自然与人和谐统一的生态之美,使农业旅游与生态环境相辅相成。

(2)整体开发原则。生态农业旅游资源既具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特点,又是区域旅游资源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把生态农业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纳入区域旅游开发的系统工程中,从区域旅游的角度出发,统筹安排,全面规划,形成统一的区域旅游路线,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3)当地居民参与旅游活动的原则。当地居民参与到旅游服务中,可以增强地方特有的文化气氛,提高资源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让居民真正从旅游服务中受益,实现旅游增收的功能,并能使自觉保护更有动力。

(4)资源开发与协调互补原则。生态农业旅游景区建设应以突出独特性、新颖性为原则,避免单调和重复建设,注重景点与周围环境互补结合,形成自然景观与农业旅游景观的和谐统一。

(5)承载力控制原则。生态农业旅游资源及环境对其旅游开发和利用都有一个承载力的范围,超出这一范围,生态农业旅游资源及环境就会受到破坏。因此,应该把旅游活动强度和游客进入数量控制在资源及环境的“生态承载力”范围内。

(6)原汁原味原则。在旅游开发时,要尽量保持旅游资源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不仅表现大自然的原生韵味,而且保护当地特有的传统文化,避免因开发造成文化污染,避免把城市现代化建筑移植到旅游区。

(7)环境教育原则。生态农业旅游与传统大众旅游最大区别之一是对游客的环境教育功能。旅游开发时,必须认真考虑在旅游区设计一些能启迪游客环保意识的设施和旅游项目。

(8)依法开发的原则。旅游开发必须遵循相应的保护法规。

(9)资源和知识有价原则。只有充分认识“资源有价”,开发者、管理者、旅游者才会自觉地去保护旅游资源。只有让资源占旅游开发效益的一部分,这种保护才有经济支撑。“资源有价”能减少传统大众旅游的粗放性开发,避免开发中的破坏,同时还能避免管理低水平所带来的破坏。

(10)清洁生产,节约资源原则。清洁生产就是要在生产过程中,精心设计,使一个生产流程中的“废物”变成另一个生产过程的生产原料,以达到最大限度地限制生产向环境中排放废物,将其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节约资源,即开发中以“消耗最小”为准则,具体是一要节约自然资源;二要适度消费,提倡用诸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资源,倡导建筑时尽量使用砖瓦、石头、沙子等不会造成污染的建筑材料。

(11)资金回投原则。为了使保护资源环境落到实处,旅游所得的经济收入要回投到环境中,用于保护和修复因旅游造成的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保证其具有可持续利用的潜力。

(12)技术培训原则。保护要落到实处,旅游从业人员的保护意识、保护素质是保证。没有保护意识和保护知识的人是难以胜任保护性的生态农业旅游服务的。

(13)保护游客的原则。游客作为消费者,其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为此,在旅游开发的市场营销上,一定要坚持对游客负责任的态度,为游客提供真实信息,以保证游客的合法旅游消费利益。

此外,在生态农业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中,还应注意其他一些原则,如突出农业地域特色原则、兼顾观光与参与并重原则、增加农业科学内涵原则、地域综合开发原则、可持续开发原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