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退票是全额退款吗
由于发生全国范围的疫情,导致双方旅游合同不能履行,这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因此是全额还是部分,需要结合旅游法相关规定核实相关情况,考虑提供服务的一方是否已经为了履行合同支出了必要的成本。
如果突然出现疫情,乘客没有及时做核酸检测,从而无法进入到飞机场内乘坐飞机。此时就能去飞机场内找工作人员,出具一个不让登机证明,代表并不是因为个人的原因从而导致无法乘坐飞机。然后再去凭借在这个证明,办理飞机票退票的时候,还是有可能会全额退款的。
当乘客购买飞机票之后,如果是由于个人的原因,从而导致没有办法去乘坐飞机出行,此时就能直接去购买车票的地方申请退票手续。但由于个人因素办理退票手续,通常都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选择的航空公司不同,收取的手续费会有一定的区别,并且申请退票时间不同,手续费也会不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