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个人最多能带多少现金

依据中国海关相关条例,市民在出境时可以携带20000元人民币或5000美元以下的现金。

如果是其他外币,则最多可带不超过5000美元等值的外币。不过海关的条例也并没有那么僵硬。据介绍,如果市民确实因一些原因需要多带一些现金出入境的话,则需要提前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具体来说,市民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而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则会凭加盖外汇指定银行印章的《携带证》检验放行。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出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一、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当天多次往返及短期内多次往返者除外。

二、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对使用多张《携带证》的,若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累计总额超过等值10000美元,海关不予放行。

三、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1996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7年2月10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对携带外汇进出境管理的规定》;1999年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1999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9年6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启用新版<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1999年10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施行的《关于加强<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