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有哪些管理办法

你好,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有:一、资金使用方向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抗疫特别国债重点用于抗疫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另可投向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县城建设、农林水利等其他项目。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的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二、资金偿还要求

抗疫特别国债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资金使用地区自第6年开始,每年偿还20%本金,第10年偿还完毕,并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逐级上解中央财政。对不能按时还本的地区,在与地方财政办理年终结算时扣回相应资金。个别偿还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需经财政部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抗疫特别国债还本资金可统筹项目投资收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解决,必要时,可从一般公***预算调入资金解决。

三、资金下达拨付

一要强化资金统筹。要合理把握资金支出节奏和力度,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年度间预算平衡,区分轻重缓急,不能盲目堵窟窿、出政策、铺摊子,合理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资金,科学安排下半年各项支出,防止“前松后紧”,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财政平稳运行。二要规范预算下达。严格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标识,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资金监督管理

一是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全程监测,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规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要严格按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涉及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