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点评估方法

旅游景点评估方法

1、评价指标的甄选

在旅游资源定量评价的实践中,很难构建符合所有资源情况的评价指标体系,因此,许多学者都根据具体的操作实践来制定评价的指标体系。卢云亭(1991)、郭康(1995)和宋剑霞(1994)根据他们在北京、河北、陕西的实际调查和归纳分析,提出了“八度”评价指标体系,即规模度、古悠度、珍稀度、奇特度、保存度、审美度、组合度、知名度。郝晓兰、李兰维(1994)在对呼和浩特地区旅游资源的评价过程中,将旅游资源开发潜力的评价指标体系首先划分为旅游资源价值和旅游区位条件两个评价综合指标层,在每个综合指标层下又设若干个评价因素指标层。其中,旅游资源价值综合指标层包括四个评价因素指标层,旅游区位条件指标层包括三个评价因素指标层。每个评价因素指标层又可以山若干个评价因子构成,这些评价因子是最基本的指标单元,例如,观赏价值这一评价因素就由美感度、奇特度和规模度三个评价因子构成。这样,整个评价指标体系就由评价综合指标层、评价因素指标层和评价因子指标层三层构成。

需要提出的是,2003年出台的《旅游资源分类、调查和评价》(GB/T18972一2003)以国家标准的形式确定了旅游资源的评价指标体系,将其分为资源要素价值、资源影响力及可以计算附加值的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三大评价项目,每一评价项目又设若干个固定的评价因子这样做看上去显得统一而权威,实际上它对许多旅游资源,尤其是价值类型相对比较单一的资源来说就显得很不公平。实际上,在很多时候硬性地对资源评价规定一套评价指标是徒劳的,因为旅游资源的类型、价值和开发利用途径是如此丰富,很难用某个单一的万能指标体系去适应这种多样和丰富,这也是现行的国家标准为许多学者所批评(黄远水,2006;刘益、黄向、刘家明等,2006;朱竑,2005;王建军,2005;王良健,2006;杨振之,2006)的一个重要原因。

2、确定不同指标的重要程度

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并非所有指标都同等重要。这些要求根据策划或规划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各个指标的重要程度。通常,各指标的地位通过对它赋予的权重来进行表达。而在资源评价中经常谈论的层次分析法、模糊数学法等就是根据权重计算方法的差异进行划分的。

确定权重有很多方法,包括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模糊数学法、灰色模型法、五点记分法等。其实,无论哪种方法,都或多或少掺杂主观因素。其是否客观与科学,与评价者和专家团队的学识和经验关系很大。

3、确定评价分级

评价分级的作用是比较同一种资源的相对地位。傅文伟(1994)对资源的评价指标用计分方法分为5级;张国强(1998)将风景资源分为5个等级,即特级景源、一级景源、二级景源、三级景源和四级景源,分别相当于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本地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和评价》(GB/T18972一2003)也将旅游资源单体评价划分为5级,并规定五级旅游资源称为“特品级旅游资源”,五级、四级、三级旅游资源被通称为“优良级旅游资源”,而二级、一级旅游资源被通称为“普通级旅游资源”。

4、评分

按照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旅游资源进行单项评分。然后根据资源各单项指标得分以及该项指标的权重,根据加权求和算出资源的总得分,最后按照起初拟定的评价分级对资源进行评价总结,从而确定该资源所处的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