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出行政策
以湖南为例:
出:
全国多地区出现本土疫情,建议市民尽量减少跨地区出行,避免人群大范围流动引发的疫情传播风险。如确需出行,要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并要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活动轨迹信息以及中高风险区调整动态。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防疫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可疑症状及健康码异常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及时主动报告并开展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进:
一、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核酸检测。
二、所有外省来(返)长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长,并主动配合交通站场及入城口落地核酸检测、健康查验等防疫措施。入长后主动落地核酸检测1次,第3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场所,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确需参加聚集性活动的,按照活动主办方的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三、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四、对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和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五、出现社区传播疫情、外溢疫情的区县或多起、较大范围社区传播疫情的市旅居史人员:
1.近7天以来,疫情发生地出现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基于疫情输入风险研判结果,对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流入人员,采取7天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近7天以来,有尚未实施大范围管控措施,但经研判有社区传播县区旅居史者,采取3天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离开相关区域入长之后未超过7天者,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健康管理至入长之后7天为止,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离开相关区域入长之后超过7天者,对本人和***同居住人员实行1次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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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外省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本省外市州入(返)长人员需提前1天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进行报备,建议使用“我的长沙”APP及微信小程序“来长登记”或湖南省居民健康卡中的“入湘报备”完成申报,也可通过电话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备。
七、特别提醒: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等交通工具;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及经营性密闭场所时,主动配合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